——為大清立國作出卓越貢獻的多爾袞
實際上創建了大清帝國的多爾袞,怎麽一夜之間,被焚骨揚灰,成了罪惡滔滔的罪人?100年後,乾隆帝怎麽為他重新作出評價,清洗多爾袞被“誣為叛逆”的冤案?又過了200多年,多爾袞怎麽被一再搬上熒屏,成為議論紛紛的人物?“真乃天地一場戲”(章太炎語)。封建曆史舞台的幕後,有多少鮮血淋淋的角鬥與殘殺!是耶,非耶!人們從不同的處境與遭遇中咀嚼其中的滋味。
1、小小年紀韜光養晦
多爾袞生於1612年,是後金大汗努爾哈赤的第十四子,他不滿15歲時即被封為八旗中的正白旗旗主,在十大貝勒中排位為“九貝勒”。1626年努爾哈赤死去,排位“四貝勒”的第八子皇太極繼為後金大汗。英武年少的多爾袞於1628年17歲時即隨皇太極出征蒙古察哈爾部(元朝皇帝後裔),因戰功卓著,受封為“墨爾根代青”,即蒙古語“聰明之王”。
公元1616年,努爾哈赤建立後金國,年號天命,兩年後以“七大恨”告天,發動了對明朝的進攻,揭開了明清戰爭的序幕。在對明戰爭節節勝利中,後金內部的矛盾鬥爭也不斷發生。天命五年(1620)九月,努爾哈赤宣布廢黜大貝勒代善的太子名位,而“立阿敏台吉、莽古爾泰台吉、皇太極、德格類、嶽讬、濟爾哈朗、阿濟格阿哥、多鐸、多爾袞為和碩額真”,共議國政。也就是說,從此時起,多爾袞以八齡幼童躋身於參預國政的和碩額真行列。這樣一個改變後金政治格局的重大行動,是從當年三月努爾哈赤休棄滾代皇後富察氏開始的。當時雖然給大福晉富察氏頭上加了四條罪狀,但是都缺乏足夠的根據,例如四大罪之一,便是代善與富察氏關係曖昧,實際上,是有人對他們進行陷害,據說這個陷害者就是皇太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