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清皇權遊戲

3、武功

1)、中法戰爭

1883(清光緒九年)至1885年,中國軍民抗擊法軍侵略越南和中國的戰爭。

1884年8月上旬,法艦3艘進犯台灣基隆,被守軍擊退。23日,以“遊曆”為名事先闖入福建馬尾軍港的法慈禧太後呼政處——頤和園樂壽堂國遠東艦隊突然向港內的福建水師實施猛烈攻擊,挑起馬尾海戰。福建水師倉促應戰,11艘艦艇除兩艘駛向上遊擱淺外,餘被擊沉,傷亡700餘人。其後,法艦又炮擊馬尾福州船政局,並轟毀閩江下遊兩岸炮台,揚長而去。26日,清政府被迫正式對法國宣戰。

至1885年4月上旬,中法簽訂停戰協定,前線清軍奉命克期停戰撤回。6月上旬,中法簽訂《中法新約》。時人認為“法國不勝而勝,吾國不敗而敗”,對戰爭結局表示不滿。盡管清政府一再妥協,但由於前敵軍民的浴血拚戰,終使中法戰爭成為中國近代戰爭史上唯一一次沒有向西方侵略者割地賠款的戰爭。中法戰爭後,中國人民挽救民族命運的意識進一步增強,清政府也從軍事上全麵總結教訓,立即組建總理海軍事務衙門,決意大力加強海軍建設,以抵禦外來侵略。

2)、中日甲午戰爭

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至1895年,中國軍民抗擊日本侵略的戰爭。因戰爭爆發於舊曆甲午年,故稱甲午戰爭。

早在日軍占領遼東半島後,清廷便開始通過外交途徑向日本請和。威海衛失陷後,清廷求和之心更切,遂派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赴日議和。1895年4月17日,中日兩國的和談代表在日本馬關簽訂《中日馬關條約》及《議訂專條》三款、《另約》三款、《停戰展期專條》兩款。處於戰敗地位的清政府向日本賠償軍費白銀2.3億兩,割讓台灣、澎湖列島等,喪失了大量國家主權。此後,台灣愛國軍民進行了反抗日本占領的艱苦武裝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