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智慧體現在方方麵麵,語言是體現個人能力的途徑之一。在曆史上,通過語言的智慧來獲得勝利的故事比比皆是。
唐朝時,濟南有個博學多識的教書先生,處事與常人不同,又經常在說話時帶出“怪哉”二字,人們就送他了一個雅號:怪哉先生。
有家財主,家資雄厚但為人極吝嗇。他想把自己的三個兒子培養成識文斷字、知書達理的人,好入仕途做官,光宗耀祖,於是以每年五十兩紋銀的報酬聘請塾師。但教書先生請了來,他又十分刻薄,一年到頭隻供給豆腐食用。每到年底,又挑這樣那樣的借口,讓塾師違約離去。幾任塾師往往教到年底,空手而去,因此再也沒有人去他家教書了。怪哉先生知道此事,主動找上門去任教。財主分外高興,當即要他立下契約。怪哉先生執筆寫下一份契約,念給財主聽。那時,文字沒有標點符號,按怪哉先生斷句,契約內容是這樣的:“無魚肉亦可,無米麵亦可,五十兩紋銀不要,不可不食豆腐。”財主聽了,喜出望外,當場與怪哉先生簽字畫押。
又到了年底,怪哉先生找到財主辯理,責怪他一年來粗茶淡飯,天天豆腐,並索要五十兩銀子的教書費。財主堅持說,不給魚肉、米麵,不要五十兩銀子,是雙方講明寫在契約上的。雙方爭執不休,各自帶著契約,到曆城縣衙打起了官司。曆城知縣問明原由,看過契約,立即判罰財主付給怪哉先生五十兩紋銀學費,還追賠魚肉錢紋銀十兩。原來,那份契約經怪哉先生重新一念,變成了:“無魚,肉亦可;無米,麵亦可;五十兩紋銀不要不可,不食豆腐。”吝嗇的財主呆了,什麽話也說不出來。因為當怪哉先生念契約時,他也看著自己手中的契約,竟然一字不差。
另一個故事是關於明朝吳中才子祝枝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