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首先我們就要把先驗邏輯的概念搞清楚。什麽是先驗邏輯?我們通常都知道,邏輯就是指形式邏輯。但是康德提出來一個先驗邏輯。先驗邏輯跟以往講的形式邏輯是不一樣的。以往講的形式邏輯,康德也稱之為邏輯。而且,一般來說當他講邏輯的時候,就是指的以往的形式邏輯。但是以往的形式邏輯跟他新提出來的這種先驗邏輯有什麽區別呢?他認為,以往的形式邏輯是一種普遍的邏輯,die allgemeine Logik,有的人也翻譯成“普通邏輯”,其實嚴格說來不太準確。應該叫普遍邏輯。為什麽叫普遍邏輯呢?就是它能夠運用於一切事物,一切對象,能夠運用於任何真的、假的、設定的、幻想的、甚至於沒有對象的這樣一些事物之上,這樣一些表象、這樣一些觀念之上。比如說,你寫一篇小說,寫小說也要合邏輯呀。你發表一篇演說,這個演說也要合邏輯呀。你下棋,下棋也要有邏輯思維。做遊戲,也要有邏輯。打牌,這都需要有邏輯。形式邏輯就是無所不包,凡是人們思考、動腦子、講話、幻想、甚至於做夢——我們通常講那個夢不合邏輯,但是在夢裏麵,其實在每一處都是合邏輯的,都有邏輯在裏麵,不過它是跳躍性的,一下跳到這裏,一下跳到那裏,所以總體上看,好像不合邏輯——反正形式邏輯是無所不包。人們凡是要思維,就必須用到它。所以通常稱之為工具,形式邏輯是人們思維的工具,或者說是一種技巧,一種技術,告訴我們正確思維的一種技術。所以它在這方麵具有無所不包的普遍性,叫作普遍邏輯。但是先驗邏輯不一樣,先驗邏輯沒有這種普遍性。
我在上一次講到了先驗和先天的區別。形式邏輯是先天的,任何思維都有先天的成分在裏頭。但是先驗邏輯除了它也是一種先天的邏輯,——邏輯當然是先天的,——但是先驗邏輯呢,它還要考察我們有關對象的思維,我們的思維跟對象的關係,究竟如何才能合乎邏輯,我們的思維跟對象的關係,如何才能夠獲得真理。這就是它跟形式邏輯的區別。形式邏輯不管對象,一切對象它都適合。假的對象它也適合,子虛烏有的對象它也適合。我講一個神話故事,也要合乎邏輯,它也要用邏輯。但是那個神話故事沒有那個對象,孫悟空、豬八戒都沒有,但是我講得很合邏輯,所以形式邏輯不管對象,它不管大前提嘛,它不管有沒有豬八戒。你給我一個豬八戒的概念,我就可以按照豬八戒的邏輯來寫出一篇小說。它不管大前提,所以它是普遍的。但是先驗邏輯要管對象,它不是直接管,當然就邏輯本身的概念而言,它是不管對象的。但是它涉及對象,就是這個對象的知識何以可能。有關一個對象的知識,我們要形成它,那麽如何才能形成有關對象的知識,它必須遵守一些邏輯規範。這個就是先驗邏輯所要探討的問題。所以我們講,形式邏輯它是不管真理性問題的,它隻管正確性問題。什麽叫真理性問題?真理性問題就是思維和存在的關係,主觀和客觀的關係,形式邏輯不管。形式邏輯隻管主觀能夠不矛盾,正確思維,保持不矛盾律、同一律、概念的同一性,那就夠了。但是先驗邏輯呢,它要考察你這個概念如何才能夠與對象相符合。當然以往的認識論要解決這個問題通常的辦法就是,肯定對象是在那裏的,我們的觀念呢,要緊貼對象,就可以跟它相符合。但是,康德的先驗邏輯呢,把這個關係顛倒過來了。就是說,不是我們的觀念去符合對象,而是對象要符合我們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