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犯罪心理學:犯罪心理畫像實錄

第六章 犯罪動機是破案的關鍵 第一節 “炸彈狂徒”—— 喬治·米特斯基

1940年11月,在負責紐約供電的聯合愛迪生公司的一個窗台上,有一名工作人員發現了一枚自製炸彈,並且炸彈上還附有一張紙條。上麵用非常漂亮的字跡寫道:“聯合愛迪生的罪犯們,這是給你們的禮物!”

聯合愛迪生公司立刻向警方報了案。由於炸彈沒有引爆,從這枚炸彈上警方也找不出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和犯罪動機,雖然罪犯的目標是聯合愛迪生公司,但想要抓捕嫌疑人卻是難上加難。因為聯合愛迪生公司是一個規模非常大的合並公司,並且成立時間比較短暫,因此,雇員的信息統計機製並不健全。在合並之後,有很多分公司的記錄非常雜亂。所以警方想要從中尋找嫌疑人,無異於大海撈針。另外,由於炸彈沒有引爆,因此警方也沒有在意,並沒有很重視這起案件。

可是,在10個月之後,警方在一條街道又發現了與愛迪生公司相類似的炸彈。不過,在這枚炸彈上還綁有未開啟的定時器。

1941年12月,在日本襲擊美國太平洋海軍艦隊基地——珍珠港後不久,警方收到了一封來自威徹斯特縣的信。信中的筆跡與一年前在聯合愛迪生公司發現的炸彈所附紙條上的筆跡完全相同,上麵寫著:“在戰爭期間,我不會製造更多的炸彈。我也是一名愛國者,我會在日後懲罰聯合愛迪生,他們將為自己可恥的行為負責。”

而在這封信的最後,署名寫著簡短的縮寫F.P.。之後的幾年裏,雖然警方沒有發現更多的炸彈,但是聯合愛迪生公司、紐約的報紙、百貨商店和酒店卻在此期間收到了16封類似的信件。由於“炸彈狂徒”一直沒有實際的行動,因此,警方以為他已經放棄了複仇,或者他已不在人世。

可是,在1950年,警方在紐約的中央車站又發現了一枚沒有引爆的炸彈。經過檢查發現,這枚炸彈製作得非常精致,而且作案者並沒有想要引爆炸彈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