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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連環殺人魔的罪行薄 第一節 “瘋狂殺人王”教主——查爾斯·曼森

20世紀60年代末期,美國曾出現過一代迷茫而頹廢的年輕人,他們對甲殼蟲樂隊和毒品相當著迷。而查爾斯·曼森也是其中的一員,他披著博愛的外衣,將自己塑造成拯救眾生的“上帝”,但卻做著殘忍的事情。盡管他蓬頭垢麵,很多女人卻非常仰慕並願意追隨他。久而久之,她們以查爾斯·曼森為核心組成了曼森家族。而查爾斯·曼森則利用這個邪教組織進行喪心病狂的屠殺,成為美國曆史上最瘋狂的“超級殺人王”。

1934年,查爾斯·曼森出生在一個小村莊中。他的母親是一名妓女,年僅16歲就生下了他。孩子的出生對於16歲的未婚媽媽來說顯然是一個意外,她也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因此遲遲沒有給孩子取名。後來,她將自己最喜歡的情人的姓給了孩子,取名為查爾斯·曼森。

曼森的母親由於搶劫等罪名時常出入監獄,因此她將曼森寄養在阿姨家。雖然曼森的阿姨是一個虔誠的教徒,對他還不錯,可姨父卻是一個心理變態者。他總是百般淩辱、打罵曼森,不僅取笑他的身材,還故意將其打扮成女孩,再對其進行羞辱。曼森受不了姨父的百般折磨,在他不到10歲時就逃離了那個地獄般的家庭,在街上四處流**。

由於缺乏正常的教育,曼森的性格和心理漸漸發生扭曲。他在十五六歲時,常常因為搶劫、偷竊等罪名出入監獄。他的這段生活經曆幾乎是母親的翻版。由於長時間地生活在監獄中,他學會了如何去揣摩他人的心思,並用自己的意誌力控製對方。

1966年,32歲的曼森出獄後去了舊金山。此時,這個地方是嬉皮士文化的發源地,到處充斥著音樂、毒品、叛逆。起初,曼森在街上以賣藝為生。後來,他認識了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圖書館工作的瑪麗,並用音樂捕獲了瑪麗的芳心,住進了她的公寓。不久,瑪麗成了曼森家族中的第一個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