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說你明天下午會在路上摔倒在一輛卡車前,這是不是命中注定了的?
·太陽是不是注定了明天一定會升起?
·假如說今天下午你會跟你最要好的朋友打一架,這是不是注定必須發生的事情?
·假如說你會在長大之後變成一個詐騙犯,專門坑蒙拐騙,然後進了監獄,這是不是命中注定必須發生的事情?為什麽是注定的?為什麽不是注定的?如果就是“命中注定”的,那麽你是否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下麵這些觀念可能有助於你們進行討論:
徹底宿命論者認為,人就是一個木偶,由所有他已經做出了的選擇和行為所操縱。這一說法的理論根據來自於牛頓大師。牛頓曾經說過,整個世界就像是一個上好了發條的機械裝置,所有的運動都必須像服從萬有引力一樣服從固有的鐵律,無可例外。因此,每個人所做出的決定,都是由你之前所做出的抉擇而決定了的;而你之前所做出的抉擇,又是由你之前的之前所做出的抉擇而決定了的……我們也許會覺得自己是有自主意願的,可是,這不過是一種錯覺罷了。
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人認為,沒有什麽因果或者宿命。人的每一次抉擇,每一次行為,都是此時此刻由這個人自己當場決定下來的。一件事情從道德角度來說是否可以做,那是由你按照自己的本性,根據當時的具體情形,當場做出的判斷。不論一個人當時的情形有多麽糟糕(比如說,身無分文、吸毒酗酒、殺人越貨等),有些人總是能夠“出淤泥而不染”,做出合乎道德的決定。
相對宿命論者,是介於以上兩者之間的人。他們認為,從一方麵來說,我們所做的選擇都是基於各種各樣的因素而決定的,包括你過去的抉擇、價值觀念、環境條件,等等。隻不過,所有這些不同要素的組合非常複雜,以致得出的結果就幾乎等於是隨機的了。但是從另一方麵來說,一個人要怎麽抉擇,又真是由這個人自主做出的,也就是說,真的有自主意願。正是你自己,每時每刻地做著你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