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吃肉,就必須宰殺動物。要不要“人道”地宰殺動物呢?這重不重要?這裏真有“人道”之說嗎?
A.要不要在宰殺之前先給動物做麻醉?
B.宰殺時要不要刻意避開其他動物,不讓它們知道?
C.是不是可以把動物送到國外去宰殺呢?負責宰殺動物的外國會怎麽對待動物是不是就不關我們的事了?
·“人道”地宰殺動物,是不是就意味著蓄養動物並殺而食之就沒什麽不道德的了?
·要不要禁止宰殺幼崽並限定最低宰殺年齡?
·養雞用“欄養”跟用“籠養”相比,前者是不是要更人道一些?
·養豬用“場養”跟用“圈養”相比,前者是不是要更人道一些?
·是不是捕獵野生動物(比如說三文魚)來食用比蓄養動物並殺而食之(比如說牛)要更人道一些?
·假如說某地區袋鼠已經太多了,那麽把到該地區捕獵袋鼠當作一種健身活動,是不是就可以允許了?若是換成捕獵野豬行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