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送到鄉下去學好,我們覺得這是件好事,因為我們知道被送到那裏去隻不過是為了讓我們暫時避避風頭。盡管布萊克太太說這是懲罰,我們卻十分清楚這不是懲罰,我們已經受夠了懲罰,因為亂拿動物標本,用它們在草地上布置叢林,還有花園水龍帶。可你總不能為一次過錯受兩次懲罰。這是英國法律規定的,至少我這麽認為。而且不管怎樣也不會有人懲罰你三次,要知道我們已經嚐到馬六甲白藤和單獨禁閉的滋味。而且叔叔已經很親切地對我們解釋說,在我們忍受了隻有麵包和水的日子後,他和我們之間的敵意已經徹底消除了。麵包和水的待遇、作囚犯、不能在牢房裏馴養老鼠,這些使我深深感到我們受的苦已經夠多的了,現在可以公平開始了。
我個人認為對地方的描寫通常都很乏味,不過我原先認為那是因為作者們並不把你真正想知道的東西告訴你。可是,乏味也罷,不乏味也罷,我還是要描寫,因為我要是不把這個地方的樣子告訴你,你就什麽都不明白。
我們要去住的是一個叫莫特府的地方。那兒有一幢從撒克遜時代就蓋起來的房子。它是個莊園,而不論發生什麽,莊園上都會有房屋的。莫特府在古代曾被燒毀過一次或者兩次,我記不清是哪個世紀了,不過人們總是能夠再蓋起一座新的來,克倫威爾的士兵把它搗得千瘡百孔,可它很快就被修補一新。這是幢非常奇怪的房子:前門正對著餐廳,房間裏有紅色的窗簾和黑白相間、棋盤一樣的大理石地板,還有一個秘密的樓梯,隻不過它現在已經不是個秘密了,隻是搖搖晃晃的。房子不太大,不過四周環繞著一條有水的深溝,上麵有一座通向前門的磚橋。溝的另一邊是個農場,有穀倉、烤房、馬廄以及類似的東西。另一邊是一直延伸到教堂墓地的花園草坪。除了一道小小的草堤外,教堂墓地幾乎和花園連在一起。房子的前部另有一個花園,而那個大果園在房子的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