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參與追捕活動的廚子名叫貝茨——他在郵局裏將自己堂而皇之地稱做托馬斯·貝茨先生,他經常出沒那裏,查看信函和匯單,但是卻從來沒有收到過期望中的任何郵件。牛仔們都戲稱他為老火雞爪印,這個稱號來自他的牲畜商標,因為據他所說,他已經在丹佛注冊了一個商標,而且根據他的描述,在北方某個不知名的草原上,奔跑著無數印著這個商標的牛馬。
喬邀請他參與追捕活動時,他曾經不無諷刺地談起了野馬的價值。他覺得這種牲畜太不值錢,抓一打也賺不到十二美元。在那一年裏,野馬的價值也確實如他所言,微乎其微。他還說,他寧願繼續依靠自己微薄的薪水糊口,也不願意勞心費力去抓野馬。不過,隻要見識過溜蹄步完美步態的人,都忍不住想要把他弄到手。火雞爪印也經曆了同樣的心路曆程。如今,他也想將那匹野馬據為己有。至於如何將這個念頭付諸實施,他自己也是一頭霧水。一天,比爾·斯密斯受邀來到牧場,——按他自己的說法,他是被叫到農場來“救急的”。大家通常把這位前來幫忙的比爾稱作“馬蹄鐵比利。”因為他的牲畜身上都打著馬蹄鐵的印記。吃飯的時候,馬蹄鐵一邊享用著美味的牛肉、麵包、劣質咖啡、幹桃片和糖漿,一邊透過塞滿嘴巴的大塊麵包,聲音含混地說道:
“哦,我今天看見那匹溜蹄馬啦,我離他特別近,簡直可以抓住他的尾巴編辮子。”
“什麽?你們有開槍?”
“沒有,但是我差點就動手了。”
“你可不要頭腦發昏幹傻事,”坐在桌子另一頭的一個牛仔說道,他的牲畜身上都印有“—H”的商標。
“趁著這些天還有月亮,我打算給這個無人認領的牲畜打上我的商標印記。”
“那你可得抓緊時間,要不然等你找到他,你會發現他身上已經有了我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