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政治正義論:論政治公正性及其對現代道德和價值觀的影響

第二十二章 論政治社會的未來

基於立法和行政權力的問題,我們已經闡釋並確立了某些基本原理。但是仍然有一個有趣的問題有待探討:對於立法和行政權力,公共利益到底要求我們分別維持多大的比例呢?

我們已經注意到[1]政治製度唯一合理的目標就是追求個人利益。凡是像國家財富、繁榮和榮譽這樣的不能帶回家的東西,都隻能對那些冒名頂替的利己主義者有利。從最早的時候起,他們就已經具備了迷惑人們的能力,這樣他們就會更有把握,使人們墮入卑賤和災難之中。

擴張領土、征服或威懾鄰國,在文化或軍事方麵超過鄰國,這些欲望都是建立在偏見和錯誤之上的。靠篡奪而得來的權勢,絕不是獲得幸福的可靠手段。比起那些使全世界感到恐怖的國家的威名,我們更希望得到的是安全與和平。四海之內皆兄弟。我們在一定區域內聯合起來,是由於這種聯合對於我們內部的安定團結,或者抵禦共同敵人的侵犯是必要的。但是,國與國之間的競爭和對抗是想象的誕生物。如果發財是我們的目標,那麽,這個目標隻能通過經商來實現。我們鄰國的購買力越強,我們出售商品的機會就越多。共同的繁榮對於所有人都是有利的。

對自己的利益了解得越確切,我們就越不會想去擾亂鄰國的安寧。反過來,這條原則也適用於我們的鄰國。因此,我們應該希望鄰國是明智的。但是明智產生於平等和獨立,而不是傷害和壓製。如果通過壓製能使別人變得明智,那麽人類的進步將是無法估量的,因為數千年來人類一直處在被壓製當中。因此,我們應當希望鄰國是獨立自主的,我們應當希望鄰國是自由的。因為戰爭不是起源於國家間沒有偏見的傾向,而是來自政治上的陰謀和灌輸給普通民眾的傾向[2]。如果鄰國侵入我們的領土,我們所希望的隻是把他們驅逐出去[3],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我們並不需要在威力上超越他們,因為在我們的國土上,他根本就不是我們對手[4]。更不必說,隻要一個國家的行為是冷靜、公正和適度的,那麽這個國家會就不太可能會遭到另一個國家的攻擊[5]。當國與國之間沒有發展到公開敵對的狀態時,它們之間的一切互相忌妒都是令人不解的怪事。之所以我要居住在某一個地方,是因為此地方最能增進我的幸福或價值。我之所以關心我同類的政治正義和美德,是因為他們是人類,是能具備高度正義感和美德的。促使我去關心跟我一樣被同一個政府所統治的人們,也許還有其他的更多的原因,那是因為我更有優勢條件來了解他們的要求,也更有能力來盡力去幫助他們。但是,我肯定沒有理由去考慮如何傷害別人,除非他們明目張膽地從事非正義的活動。正確的政策和道德的目標,是為了使人們彼此相互接近,而不是要去分裂他們;也在於把他們的利益統一起來,而不是使他們的利益互相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