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政治正義論:論政治公正性及其對現代道德和價值觀的影響

第二十一章 論政府的組成

那些擁護複雜政治製度的人們最積極提出的一項理由就是:“用牽製防止輕率的舉動,並使人類一直安靜地生活於那些規定中,同時這些規定也不會不經過深思熟慮就被推翻。”我們姑且假定:現在人們已經熟知君主政體和貴族政體的弊害,因而一個理論研究家不至於在這兩種製度中去尋求補救辦法。“可是,不必建立特權階級,我們仍然能找到同樣有效的辦法。例如,可以把人民的代表分成兩院;可以以此為特定目的來進行選舉並把他們分成上院和下院,可以根據各種年齡或財富的條件,或者根據選民的多寡,或者任期的長短來對他們加以區別。”

大概一切經曆過或想象到的麻煩,都有一種適當的補救方法,而這種補救方法可以從更嚴格地實行理性和正義的原則中找到,也可以從破壞這些原則的人為安排中找到。我們應該選擇哪一種呢?毫無疑問,兩院製度違反了理性和正義的根本原則。應該怎樣統治一個國家?是符合民意,還是違背民意呢?毫無疑問,應該符合民意。正如我們不厭其煩一再指出的,這並不是因為民意是真理的標準,而是因為民意不論如何錯誤,我們對此都是沒有什麽辦法的。除了啟發人民的智力以外,我們無法改進他們的製度。那些不想說理,企圖用壓力來維護意見權威性的人,也許用意是好的,但事實上卻會造成嚴重的危害。認為可以置真理的內在說服力不顧,而通過其他媒介去傳播真理的想法是極其有害的。那些被權威影響而相信最根本主張的人會相信謊言但並不相信真理。其實他本身並不理解這個主張,因為要徹底理解它就是要看清它到底具有多少道理;就是要了解其條款的全部意義,從而也就必然要認清這些條款彼此之間的協調性。所有他所相信的不過是他應該屈服於強迫民意和非正義的做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