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個性和一致的恰當分界是引人入勝的話題。一方麵,有人評論到人具有社會性。沒有社會,我們將被剝奪我們天性所能接受的最顯著的享受。在社會裏,沒有任何具有人真正標誌的人能夠獨立。人們的看法、脾氣和習慣相互影響。這影響決非僅僅是爭辯和說服的作用;而是以潛移默化的方式起作用,任何決心都不能完全阻止相互的影響。想孤立自己不受別人影響的人會陷入比自己打算避免的更糟糕的錯誤。這樣的人會擺脫人的特性,從而不能正確判斷他的同胞或推理人類事務。
另一方麵,個性是精神卓越的必要要素。完全同意和模仿他人的人幾乎不會具有思想能力和準確的思想。他的人生觀是感官上的玩忽職守。他像阿爾米達花園中的一位俘虜,沉迷於無數快樂,不能具有英雄的進取心或哲學家的嚴肅性。他忘記一切,也被別人忘記。他在人類社會中開了小差。人類不會得益於他。他不能激勵人類努力,也不能引導人類前進而做出難以預料的成就。國家或人們需要他時,他卻不在隊伍之列。人類對他沒有義務;如果他還有一點慷慨精神,他就不會滿足自己的行為。真正值得尊敬的人和正直幸福人必定堅韌地保持自己個性。如果他縱情享受,培養人的情感,那他同時必須勤勞地從事自己的研究,運用自己的認識能力。
前一章提到的反對者談到思想變化無窮,他們這個說法部分準確。如果說我們不能認識真理,不能提出證據以及不能取得一致意見,這很荒謬。在這些方麵,思想不斷發展,我們便不斷更相互接近。但是在有些問題上,我們將不斷持有不同的觀點,也應該持有不同見解。每人的觀點、社會關係及條件都是他自己的。不顧每人的條件多麽不同,要求所有人按照一種具體的共同法則行動,這是有害的製度。此外,根據思想不斷進步的學說,我們總會犯錯,但我們每天會減少錯誤。加速錯誤的減少,取得一致的判斷的正當方法不是通過暴力、法律或模仿;而是激勵每一個人獨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