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道德經

第十九章

絕聖棄智[1],民利[2]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3]以為文[4]不足,故令有所屬[5]﹕見素[6]抱樸,少私寡欲,絕學無憂。

【注釋】

[1]聖:在此處不是聖人的意思,而是自作聰明之義。絕聖棄智為互文結構,應為絕棄聖智。下同。

[2]利:獲利。

[3]此三者:指聖智、仁義、巧利。

[4]文:條文、法則。

[5]屬:歸屬、適從。

[6]素:白色,喻純潔。

【譯文】

拋棄聰明智巧,人民可以獲利百倍;拋棄仁義,人民可以恢複孝慈;拋棄機巧和功利,就不會有盜賊。以聖智、仁義、巧利三者為法則還遠遠不夠,所以要使百姓有所歸屬就應該:使其展現純潔本性,恢複質樸無華,減少私念,縮減欲望。

【闡釋】

本章老子仍在闡述他的政治理想。上一章敘述了大道廢棄後的種種社會病態,本章則針對社會病態,提出治理的方案。總體結構非常簡單:先講三個“絕”及其好處,再好上加好,提出更絕的辦法。

在古代,百姓大多時候是統治者的奴隸,他們的智巧往往被統治者利用以實現某些所謂的宏偉願望,比如秦始皇遣百萬民夫為他修建長城。就算不把百姓當成奴隸,就算百姓遇到盛世明君,智巧也會帶來麻煩。人類一邊製造先進武器在戰場上殺人,一邊又用靈丹妙藥搶救傷病;一邊研製精密準確的導彈殘害生靈,一邊研製更加精密準確的反導彈係統;一邊建造一座座美麗的花園,一邊將地球破壞得醜陋不堪。所以說,人類如果沒有智巧,絕對會獲得百倍。

同樣,盜賊是怎樣興起的呢?為什麽要利用智巧?因為人們看到了利。人人見不到利,就不會一味去追求,就不會起盜賊之心。因此,老子主張棄絕智、仁、義、巧和利,都可以理解。但最難理解的是,他為什麽要把自己推崇備至的聖人之治也放棄了?因為老子是超越聖人的。聖人之上的層次,隻通過不斷修道才可以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