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爾的工作中,有一項就是替卡特先生管理銀行方麵的事務。卡特先生如果要存錢,或者隨時需要從個人支票提取現金時,一般都由菲爾去辦理。
前麵已經說過,在公司裏卡特先生是一個不參加經營活動的合夥人,而皮特金先生才是實職經理。合夥人當中有個規定,即每人一周應提取200美元作為日常費用;如果有剩餘,年終時即按照合夥條件進行分配。
菲爾最初帶著卡特先生的字條出現在公司裏時,引起了職員們的注意,他們知道他曾被皮特金先生解雇。然而他現在卻穿著一身新衣,戴著一隻手表,處處顯得很成功的樣子。其中一個最吃驚的人就是威爾布沃先生,菲爾同他是老朋友,就停下和他聊聊。
“皮特金先生要讓你回公司?”他問。
“不。”菲爾很快回答。”即使他讓我回來也不行。”
“你另外找到工作了?”
“對。”
“哪家公司?”
“不是在公司裏。我在做卡特先生的私人秘書。”
威爾布沃先生既吃驚又敬重地看著他。
“工作很輕鬆吧?”他問。
“工作很愉快。”
“工資多少?”
“每周12美元,另外解決吃住。”
“是開玩笑吧?”
“不,當真的。”
“嗨,他還需要一個秘書嗎?”威爾布沃先生問。
“不,我想不需要。”
“我倒喜歡那樣的工作。你真是一個幸運的家夥,菲爾。”
“我開始這樣認為。”
“當然你沒住在老地方了。”
“沒有。我住在麥迪遜大道。順便問一下,威爾布沃,你的那位情人怎樣了?”
威爾布沃先生頓時容光煥發。
“我想進展順利。”他說。”有一天晚上我遇見她,她對我笑了。”
“真是令人鼓舞。”菲爾說,盡量保持冷靜。”功夫不負有心人呀!有一次我在習字本裏就是這樣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