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終於可以看清周圍一切時,我發現整個大廳確實擠滿了動物。在我看來,似乎鄉下有的各種各樣動物這兒都有:有鴿子、白鼠、貓頭鷹、獾、寒鴉,甚至還有一頭小豬從花園進來躲雨,還小心翼翼地在墊子上擦著它的蹄子,燭光在它濕漉漉的粉紅色背上閃閃發光。
醫生從鴨子那兒接過燭台,轉身對我說:“哦,你得趕緊把這濕漉漉的衣服給換掉。――哦,對了,你叫什麽名字?”
“湯姆·斯塔賓斯,”我答道。
“哦,你是鞋匠雅各布·斯塔賓斯的兒子?”
“是的,”我說。
“你父親手藝特棒,”醫生說,“瞧見這個沒有?”他抬起右腳,給我看他穿的那雙特大的靴子。“這就是你父親四年前給我做的,我一直穿著,真是不錯。哦,我說,斯塔賓斯,你得趕緊把這身濕衣服給換掉。等一等,我再找些蠟燭出來點上,然後,咱們就上樓去找些幹衣服換上。看來,在咱們把這些濕衣服拿到廚房火爐上烤幹之前,你得先將就穿一下我的舊衣服啦。”
醫生又點了幾支蠟燭,我們就去了樓上。他從臥室取出兩套舊衣服,我們各自換上了幹衣服。
“現在咱們該弄點兒吃的了,”醫生說,“你自然是要留下來和我一塊吃晚飯,斯塔賓斯,對吧?”
“太謝謝您了!我到是想留下來,可我要再不回去的話,我媽不知我去那兒了,會擔心的。”
“哦,親愛的斯塔賓斯,”醫生一邊往火裏扔著木柴,一邊說,“你的衣服還沒幹,你得等著,對嗎?趁烤幹你衣服幹的時候,咱們早點弄晚飯吃 —— 你看見我把包放哪兒了嗎?”
“我想可能還在前廳裏吧,”我說,“我去看看。”
我在前廳門口找到了那個包。那是一個黑色皮包,已經陳舊不堪,其中一條拉鏈早已壞掉,拉不上了,醫生用線把它從中間捆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