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軍隊的一位上校有一天告訴我這樣一種情況:最令人欽佩的軍官、肩負最偉大職責的人是中士。真正的中士是天生的,而不是後天造就的——他是上帝的無價之寶。當你發現他從未受到過提拔,也沒有獲準辭職,你會感到他相當地了不起。如果他對自己的軍餉不滿,上尉、中尉和上校都紛紛解囊相助——他們擔負不起失去他的損失,他是他們的寵兒和寶貝。
他的第一個要求是他必須有權用棍棒打連隊中的士兵。一位喝醉酒的列兵可能會將上尉罵個狗血噴頭,上尉不許回擊,他既不能用拳頭來回敬,也不能與之進行對罵,但你能幹的中士擅長這兩種“禮貌”的技能。即使列兵襲擊軍官,軍官也不允許反擊。也許辱罵他的人能很容易地在激烈的混戰中打倒他,那麽保持衣服的整潔也是一個充分的理由。我們說左輪手槍能夠擺平一切,但現在不行。朝人開槍是衝動的行為,會使人肝腦塗地,血灑人行道,招來一群人,以後需要做出許多解釋,還可能因此使軍官鋃鐺入獄。一位優秀的軍官是不會聽到列兵對他的議論的。
中士能夠聽到一切,他的直接的回擊是揮拳猛擊其下巴。中士向他的上尉負責,一位好的上尉不會知道中士所做的一切事情,有人告訴他時他也不會相信。如果兩位列兵打架,中士跳進去,將他們的腦袋碰撞到一起,用棍棒揍他們。如果有人裝病,或者喝醉了,中士輕拍他們,規定不許這樣的處理辦法,但中士不知道什麽規矩——他將事情解決了。中士可能是20歲也可能是60歲——年齡並不重要,中士是他手下人的父親——他將他們都看成自己的孩子——不聽話的孩子——他的任務是使他們勇敢、有榮譽感和責任心。
中士總是早晨第一個起來,晚上最後一個睡下,他知道他的士兵白天或晚上每一時刻的所作所為。如果他們真的生病了,他既是護士也是醫生,態度溫和地對軍醫說應當采取的治療措施。他還是任務的執行者,親自上陣挖壕溝和布置廁所。與高級軍官不同,他不必穿得“瀟灑”,他隨時都可以拋掉自己的軍服,穿戴得像個平民卡車司機,除非在特殊場合必要時,他才佩帶代表官階的穗帶和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