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逼良為娼的製度是皇權的產物。隻要它們還有利於維護皇權,乾隆皇帝就不會廢除它們。因此可以這麽認為:是乾隆在逼封疆大吏們腐敗!
每一個皇帝都希望自家的統治“千秋永固”,這也是乾隆皇帝一切行為的根本目的。
治貪的法網再嚴密,反腐的“罰網”再嚴酷,都隻是拽在乾隆皇帝手中的工具而已。向何處撒網,什麽時候收網,怎麽處置落網官員,都是乾隆說了算。因此,反腐受乾隆皇帝的主觀意誌、一時好惡影響很大。反腐要服務於皇權,服務於乾隆統治天下的整體需要。
皇帝對臣下的要求,首先是忠誠。隻要乾隆認為一個官員忠心耿耿,那麽即使發現貪汙賄賂行為,有時也可以容忍;相反如果一個官員被認為“欺罔君上”、對皇權不敬,那麽他即使略有腐敗行徑,也會遭到嚴懲,甚至被樹立為“反腐典型”。
雲貴總督李侍堯挪用、勒索銀兩,兩淮鹽政高恒挪用、受賄銀兩,都是金額巨大,完全夠得上死刑標準。大臣們建議將李侍堯從重處理,斬首示眾。但是,乾隆念李侍堯效力多年、征戰四方,辦的差使、進貢的貢品都不錯,於是駁回判決,讓大臣們“再行商議”。有大臣心領神會,認為李侍堯“勤勞久著”,建議“秋後處決”。乾隆欣然同意,將李侍堯緩期執行,後來又讓他戴罪立功。李侍堯很快就做回了總督。而高恒是名門之後、乾隆的大舅子,他案發後求情的人很多。乾隆卻大義滅親,將高恒斬首示眾,抄沒家產。同樣的罪行,為什麽一個善終一個慘死呢?因為李侍堯貪汙、勒索錢財的罪行,乾隆沒有體會,在他看來僅僅是一紙描述而已;而李侍堯的老實聽話,認真辦事,乾隆卻是深有感受的。至於高恒,他在辦理乾隆南巡事的時候挪用了“交官項內巨銀”,事情牽涉到乾隆本人,讓皇權尊嚴受到了損害。乾隆要殺高恒,免得人們繼續聯想、引申下去。還有,高恒自恃是皇親國戚,在江南以為皇帝辦事為名謀取私利,讓乾隆有被利用、當冤大頭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