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製度涉及的政治內容是官員的選錄問題。
最初,中國的官位是世襲的。一個人的家庭出身決定了他的政治地位,王公卿士世代壟斷官職。平民子弟想要躋身官場就必須付出極大的努力,建立驕人的功績。西漢之後,征辟製興起,成為世襲製的補充。朝廷可以征召地方賢才,官員可以薦舉孝子廉吏做官。征辟製為官場選取了部分德才出眾的官吏,但這樣的操作缺乏透明度,征辟的標準操於權貴之手,得官的人數也很少,對改變平民子弟的政治地位幫助不大。征辟製到魏晉時代被九品中正製所代替,人才被分為上、中、下三等九個級別,分別授予官職。權貴家庭把持評定,相互攀附,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麵,形成了變相世襲的門閥政治。平民子弟的入仕途徑依然窄小,改變社會地位的可能性不大。權力壟斷官位分配,導致大批身體羸弱、不識五穀、畏馬如虎的士族子弟二十歲就能登殿入閣,而普通人家子弟即使才能出眾,年過三十也僅可補為刀筆小吏,從底層做起。這是不公平的,也不利於政治體製本身的新陳代謝。
在這樣的背景下,隋唐科舉製的橫空出世,無疑是曆史的進步。科舉開放了政權,摒棄了出身、地域、年齡等外在因素,隻考量個人學識,允許所有人自由競爭。所有想做官的人,隻要能通過統一的考試就能入仕;相反,即便是王侯子弟,通不過考試也隻能做一輩子平民百姓。這就排除了權力因素的幹擾,限製了既得利益集團,在理論上實現了公平公正。同時,考試剔除了那些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和碌碌無為的庸才,能為政治體製補充高質量的官吏。這對政治體製的高效運轉和長遠發展是有益的。所以,科舉製設計秉承的公平公正原則和擇才而用的做法,相對於之前各項入仕製度有著巨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