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超聲影像學、分子遺傳學、無創產前篩查技術、介入性產前診斷技術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胎兒疾病在產前得以篩查和診斷。隨著新生兒科、小兒各亞專科的飛速發展,多數在產前已明確診斷的胎兒疾病(特別是孤立的輕微的胎兒結構異常)可在出生後得以糾治且預後良好。然而,少數嚴重的胎兒疾病,因其在宮內迅速惡化,產後又缺乏有效的治療方法,預後較差。為了攻克這一難關,胎兒宮內治療學應運而生。胎兒宮內治療學是通過宮內的幹預阻止病情的進一步惡化,對胎兒、胎兒附屬物發育異常及遺傳性疾病等進行幹預,為產後進一步治療創造條件,以降低圍產兒的死亡率,提高其生存質量。
胎兒是否可行宮內治療,必須經過嚴格、規範的評估,才能避免醫源性的胎兒丟失或對預後良好的胎兒進行不必要的手術。國際胎兒醫學與外科學會(The International Fetal Medicine and Surgery Society,IFMSS)針對此情況製定了相應的基本原則:精確的產前診斷;目前已明確該先天性異常的病理生理學機製;不伴有遺傳性疾病/染色體疾病;不伴有嚴重胎兒畸形;即使進行產後治療,該先天性異常患兒仍有生命危險甚至惡化風險;胎兒宮內幹預對母胎的並發症風險處於可接受範圍;多學科評估並達成共識;患方家庭在廣泛谘詢了宮內幹預的利弊風險後,簽署了知情同意書;缺乏合適有效的產後治療;具有可操作性;不違背倫理原則。
胎兒鏡(Fetoscopy,FS)是胎兒宮內治療的主要手段。其由經腹光纖內窺鏡組成,可在B超介導下,局部麻醉後經腹穿刺進入羊膜腔,可直接觀察胎兒體表結構和宮內治療。自1970年起,胎兒鏡開始應用於臨床,但隨著影像學技術及產前診斷技術的發展,胎兒鏡已經很少用於胎兒體表結構檢查和胎兒組織取樣,而更多用於胎兒外科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