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中,對過去的痕跡產生莫大興趣已有一段時間了。
心情鬱悶時,這痕跡就像鄉土中晚來的炊煙,時而蟄伏進屋後黝黑的山坳,時而恍惚飄向落寞的夜空。假如心情不錯,本是無影無蹤的痕跡,就會是雨過天晴之際,由蚯蚓一聳一聳肥碩地爬過,犁出一條宛如房東女人的粗針大線,並且更像小路彎彎的五彩與七色。更多的時候,心如止水,一切如同從未沒有發生。痕跡便成了秋收之後彌漫在田間地頭的各種印花,有四瓣,有五瓣,有敦實,有輕盈,那是狐狸和黃鼠狼,還有狗獾、豬獾,甚至還有果子狸,總之是小獸們留下的腳印。我明白,在這些想法的背後,是自己離開鄉村太久與太久,太遠和太遠。
在人生的旅途上忘乎所以地走了又走,最終也不會像一滴自天而降的雨水,化入江湖不見毫發,那是因為靈魂總是係著我們的痕跡之根。
在習慣裏,靈魂是果實,是人的貢品;痕跡是枝蔓,能當作薪柴就不錯了。其實,人是大可不必對靈魂如此充滿敬畏,對靈魂的善待恰恰是對它的嚴酷拷問。唯有這些充滿力量的拷問,才有可能確保生命意義與生命進程息息相關。
很多時候,一個看上去毫無異相的人,會用其生命爆發出一種異常強大的力量,無論從什麽角度去看,得到的解釋都與奇跡有關。與之相反的是那慣於登高振臂呼風喚雨的一類:他們的偉岸是不真實的,是別人的匍匐襯托出來的。他們的強悍也不真實,因為與之對應的人並不是真的無法把握自己,是他們自己繳了自己的槍械,自己廢了自己的功夫。在時光的長河裏,隻要有人敢於蘇醒過來,哪怕隻是對曾經的作為,畫上半個問號,那些自傲的巨人就會半身不遂,筋骨酥散。弄一輛奔馳寶馬當座駕,就算能日行千裏,那本領也是虛偽的。打著“波音的”來去如飛,並不表示生命的質量也隨之躥上九霄雲外。問題的實質是,我們願意還是不願意將拷問的鞭子對準自己的胸脯。事關曆史的過去不會開玩笑,也不會鬧誤會,刻在它們身上的那些錯誤從來就不屬於它們。過去的光榮與恥辱,甚至連創造這些過去的人都不屬於!他們已經逝去,煙飛煙滅了!不管接受還是不接受,它已經屬於後來者。於是,過去是一堆包袱,過去也是一筆財富,過去更是一種深刻。對於肉體,這樣的深刻毫無用處,它隻能麵對後繼者的靈魂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