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走的那天是個陰天,大家的心頭也都陰陰的。
臨近候機室時,琳娜哭了,丹青的眼睛卻幹幹地沒有一滴淚,隻是叮囑著:“記著我的Email地址,我一到巴黎就買電腦,馬上就給你寫信,可別忘了給我回。”
送走丹青,我與琳娜百感交集。琳娜說:“想當初,我們‘四人幫’何等快活……”
我接下去,“如今隻剩下我們兩個相依為命。”感覺上有點像老夫老妻。
琳娜看著遠方,半晌忽然說:“阿芒昨天同我通電話,又提起離婚的事兒。”
我一愣,一時不能明白。等到反應過來,不禁唏噓。其實阿芒與琳娜這對傀儡夫妻再僵持下去也實在沒有意思,但是且不說“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的中國古訓,隻就琳娜的現實情況而言,一旦離婚即意味著破產失業,對他們夫妻的事兒我實在不便置評。
琳娜見我不答,又說出一件令我震驚的事實來:“還記得上次巴黎會議上提到的銷往非洲的化妝品的事嗎?”
“記得,就是那批即將過期的化妝品,董事長說要回收銷毀的。”
“一共20萬套,價值近千萬,他才不舍得銷毀。”琳娜冷笑。
“那……”
“他已經暗中讓人以絕低價位全部吃下,要在近期以私人名義運來中國。他昨天打電話給我,就是商量這件事兒——讓我們公司在接到貨後把保質期全部換掉,然後以次充好,發給客戶。他說如果我願意,那麽這筆厚利全部歸得,作為我同意離婚的代價。”
“什麽?”我大驚失色,“這不是擺明坑中國人?你打算怎麽辦?”
“你說呢?”
我隻覺心亂如麻,“為什麽要問我?”
“因為我相信你。”琳娜望著我,“按照婚前協議,如果我和阿芒離婚,我將一無所有。這批貨是我唯一的機會,可以讓我不至全軍覆沒。但是如果我拒絕合作,我和阿芒勢必決裂,我不知道他下一步會用什麽樣惡毒的方法來對付我,逼我無條件離婚。但是,喬,隻要你說一句,我可以舍棄一切,與他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