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期待著能夠與你再相逢,以為簡單的心願,偏偏總是落空。偏偏書中的人遇到了。看故事就這點好啊,心裏想的念的全都能輕而易舉實現。
這是一群人的故事,有的讓人覺得惋惜,有的看完讓人大呼痛快。你所能想到、想不到的愛戀,這些故事裏都占全了。
我們不難從這些與己無關的故事當中看到自己的故事,原因很簡單,這些故事每天都在發生,這些人每個人的身邊都會有。
而這世上有多少種百轉千回的愛戀,最終的結局要麽廝守要麽離分,廝守者得幸福,離分者卻成為最有故事的人。
在人群中,我們藏起屬於自己的故事,當這紅塵裏的看客,別人看的又何嚐不是我們?
相信很大一部分人失戀後走不出來。是因為那個人太好或者是用情最深,以至於後來再遇到的人,比不上他。再戀愛啊,甚至都想比照著他找一個來愛一場,好像這樣才對得起戀愛對得起自己似的。以為這樣就是深情,其實不是。這是對感情的不負責,對戀愛的不負責。在現實生活中,願意一直等下去的人少之又少,多數人的心在等待的過程當中都蒼老了。最後有了亦舒的話,我
們愛的是一些人,最後在一起的,是另外一些人。好像是有些道理,然而卻不是全對。
既然沒忘記,既然還愛著,哪怕分開了,為什麽不願意讓對方知道,非要最後到老死不相往來的地步。可是他的模樣、他的電話、他的鞋碼、他的所有的壞習慣,為什麽在後來回想起來,都還清晰如昨?
還不是還在愛。
有人跟我說,想前任實在不是什麽值得提的事兒。可是,想一個人有什麽錯嗎?難道把一份原本有的想念強壓在心底咬死不說就是徹底地忘記了?裝什麽堅強。
愛錯了人固然不對,可是想一個人,總沒什麽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