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B君,如假包換的女博士,曾在美國留學鍍金,回國之後在某高校任職,算得上才貌雙全、德藝雙馨。一心想嫁,未果。前任男友是個香噴噴的花樣男。最初見麵的時候我就毒舌說:“這家夥你確定自己留得住嗎?”她說:“不確定。”停了停,她說,“處處試試。”
花樣男溫柔體貼,對B君照顧得非常周到。她去上課,他就在家等她;她下課,他就去教室門口接她。引得無數女學生明裏暗裏羨慕:“喲,那個師太的男朋友好貼心呢。”B君無視各種閑言碎語,心安理得地沉醉在她的幸福裏。
可是正常人很快就會發現一個問題:花樣男怎麽那麽多時間伺候B師太呢?對呀,他是做什麽的呢?用他自己的話說:“我要做大事業,我要做生意。”
從說出“做生意”的誌向那天起,我和其他幾個人已經看出花樣男吃軟飯的決心了,並且直言不諱地提醒B君:“這小子吃定你了,你注意點兒。”B君不傻,要是傻的話讀不完博士考不過托福,但是她樂於裝傻。她說:“我知道,但是我願意試一試。”這話說得夠狠,大家不好再勸,隻能替她祈禱。
B君在大學任教,有基本工資,有課時費,有各種補助,福利待遇還算好。她住的是學校的福利房,一點點房租可以住得很好。B君的存款基本上都給花樣男拿著,他負責日常花銷,然後再去“做生意”。我們誰都不清楚他到底做的什麽生意,甚至連B君自己也說不清。B君似乎越來越不想知道,隻要他在身邊就好。
但是整筆的存款很快就花光了,花樣男開始眼巴巴等著B君發工資。工資花掉的速度越來越快,終於到了剛月初就盼月末的節奏。這時候,花樣男跟B君說:“我得回老家一趟。”B君等著他說“跟我一起去吧”,但是,他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