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天賜王國:三星堆與金沙遺址驚世記

祭祀坑之說的出籠

早在1986年,在廣漢召開的“巴蜀曆史與文化學術討論會”上,就有為數眾多的專家,高屋建瓴地注意到了三星堆遺址兩個器物坑性質的重要,並提出了“墓葬陪葬坑說”“亡國寶器掩埋坑說”等多種說法。在這次會上,有的學者又把當年馮漢驥提出的觀點舊事重提,仍堅持認為應屬於窖藏性質。

1976年9月,當馮漢驥躺在病榻上,在生命的最後一段曆程中,指導他的愛徒童恩正,在論述月亮灣出土的玉器時,曾有過這樣明確的表示:“廣漢玉石器埋藏的性質,過去有人認為是古代蜀國帝王的墓葬,有人認為是祭山川之所。現在看來,以屬於窖藏的可能性較大。根據我們解放後多次在廣漢調查和試掘的情況來看,這裏文化層的堆積很厚,範圍也相當廣泛,很可能此處原來是古代蜀國一個重要的政冶經濟中心,而發現玉器的地點,即為其手工業作坊所在地。曆年來出土的玉石成品、半成品和石坯,應該就是這個作坊的遺物。但不知由於什麽原因,這個作坊突然廢棄,人們隻能倉促將所有的產品埋藏起來,以後也就沒有機會再來挖掘,所以保存至今……對此我們亦有一假設:據《蜀王本紀》和《華陽國誌》的記載,蜀的統治者原為杜宇氏,以後為開明氏所取代。據《華陽國誌·蜀誌》載開明氏位十二世,《路史·餘論》則記開明氏經十一代三百五十年為秦所滅。按秦滅蜀為公元前316年,經上推算則開明氏取代杜宇氏的時間約在公元前666年左右,廣漢玉石器作坊的突然廢棄,可能與這一曆史事件有關。”

繼馮漢驥與童恩正發表這一觀點之後的1986年,曾主持三星堆考古發掘的四川省博物館著名考古學家沈仲常和另一位同事黃家祥,又發表了《關於廣漢土坑出土石璧的認識》一文。文中說:“在本世紀30年代,廣漢土坑出土了石璧等遺物。這種土坑到底是墓葬或是一種祭祀坑?石璧等遺物是作為墓葬的或是作為祭祀坑的埋藏物?弄清這些問題,對於我們認清石璧的性質,解開埋藏或隨葬石璧之謎無疑是有所啟迪的……我們認為解放前廣漢土坑出土石璧、玉琮等一組玉石禮器當是作為隨葬品埋入墓葬的,出土石璧、玉琮等一組玉石禮器的土坑當是一座墓葬。這座墓的墓主人當是有一定地位、一定身份和級別的顯貴者。同時還說明,林名均和鄭德坤先生有關解放前廣漢土坑出土石璧在坑中置放的情況,當以‘葛氏據董君所聞,謂璧在地中布置,由小而大,分三道,一列坑左,一列坑右,一列坑麵,形如長方坑之裝飾’。比林氏從攝影員晉君所聞石璧大小不等‘疊置如筍,橫臥泥中’的記載,更接近於墓葬隨葬石璧的置放情況。雖然良渚的墓葬、齊家的墓葬隨葬的玉石璧沒有顯示出分成幾道、幾列,但仍可看出石璧的置放是有特定的位置。這裏可舉皇娘娘台齊家文化第48號墓隨葬的83件石器的置放情況為例。從發表的考古資料中可看出大量石璧在墓坑中部,墓坑內其他地方也零星有一部分。另一部分石璧壓在人骨架之上,一部分石璧在墓坑底部的人骨架之下。因此,從記載的廣漢土坑出土的石璧情況,我們可以推知,放在坑麵的石璧,當是墓坑的底部。這座墓葬之所以無人骨架發現,從當時記載看,由於墓坑在溪底,燕氏‘疑其下藏有金珠寶物,乃待至深夜,始率眾匆匆前往掘取……’這可說明隻是為了索取寶物,即便坑內有殘留的人骨架痕跡,在黑夜的挖掘過程中,是絕不會發現和保留下來的。再參照中原一帶商、周之際大量遺存的發掘,我們可以說,不能一見到有人骨架的遺跡就判定為墓葬,有的遺存盡管有人骨架卻不是墓葬。由於某些特殊的地理環境,土壤中酸堿程度不一樣,有些墓坑內人骨架全部腐朽,**然無存,連骨架的痕跡也難以辨認,而隨葬器物卻放置在墓坑原處保存下來,特別在發掘早期墓葬中會遇到這種情況。遇到此類現象,我們也不能斷然就判定它不是墓葬。這些情況,在今後的田野考古工作中,可能還會出現的。廣漢土坑出土的石璧等玉石禮器,我們通過上麵與其他考古資料的比較研究後,推測這個土坑是一座墓葬,出土的石璧等玉石禮器是作為隨葬品埋入墓坑內的可能性極大,而且隨葬有璧、琮這類玉石禮器的墓主人,在當時是有一定地位和身份的顯貴者。這種組合的玉石禮器的隨葬品,在前麵所列舉的考古資料中均已看出。因此,廣漢出土玉石禮器的土坑是祭祀坑的可能性極小。”令沈仲常、黃家祥意想不到的是,就在他們發表此文的兩個月後,震驚中外的三星堆器物坑被發現了。麵對兩個大型的土坑和埋藏的奇特古怪的器物,在隨後召開的學術討論會上,沈氏除了堅持以前的觀點——即新發現的兩個器物坑,同此前燕氏發現的玉器坑一樣同屬墓葬之外,還稍有緩和地表示:“即使不是墓葬,也應與墓葬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