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曠世絕響:擂鼓墩曾侯乙墓發掘記

雲集擂鼓墩

4月8日,譚維四與省博物館幹部高仲達來到武漢空軍後勤部,送達了韓寧夫批示的省文化局《關於發掘隨縣擂鼓墩一號古墓的請示報告》抄件。這份報告的第二部分明確提出:“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第九條‘凡因建設工程關係而進行的文物勘探、發掘、拆除、遷移等工作,應當列入建設工程計劃,所需的經費和勞動力,由建設部門分別列入預算和勞動計劃’的規定,此次發掘經費、勞力、物資應請武空後勤部給予安排。預計需款四萬二千元,應請武空後勤部列入工程預算並撥交發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掌握,節約使用。”

在此之前,譚維四與武空後勤部白副主任有過接觸,就擂鼓墩古墓發掘事宜進行過溝通。這次前來,除讓武空方麵進一步了解國務院相關規定外,還提出了三點要求:請武空後勤部一位領導參加省、地、縣聯合組織的發掘領導小組;經費問題請列入雷修所預算;雷修所交通工具困難,希望能在發掘緊張期間,武空後勤部能從其他部隊調幾部汽車供發掘工地使用。

4月25日,譚維四等三人應約來到武漢空軍後勤部,政治部白副主任就上次提出的問題做了明確答複:

1.武空首長決定,由武空後勤部副部長劉夢池參加發掘領導小組。雷修所派一位負責同誌參加小組辦公室,具體人選由他們自己定。

2.關於發掘經費問題。雷修所現在搞的工程,屬於擴建性質,沒有納入國防基建工程,是武空後勤部從雷達修理業務經費中開支的,經費比較困難,事先更沒有發掘文物的預算。如果是修機場,修什麽大的工程,那十萬八萬都好辦,現在有些不同。但這是件帶有政治意義的大事,發掘國家的文物很重要,是大局,空軍首長和空後領導很重視,古墓還是要發掘好,經費問題一定按國家有關政策想辦法解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