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個時候原本鬧哄哄的一幫半大小子,卻突然之間,鴉雀無聲。
所有人的眼睛,都直勾勾的盯著那個翠綠色的扳指。
更有甚者,絲毫不掩飾內心想要的那種情感。
沈安安伸手拿過那個玉扳指,套在了大拇指上,舉起來看了看。
其他人都眼紅的要命,呼吸似乎都有那一刹那的停止。
這東西,他們都認得。
這代表著於家的家主身份,拿著這東西,全天下於家的生意,都能隨便支配。
誰也沒想到,老爺子竟然會把這個扳指交給沈安安。
這一下,好多人看待沈安安的眼神都不同了。
扳指自然是好玉,看起來價值不菲。
上麵都已經被盤的有了一層包漿,看起來是老太爺的心愛之物。
沈安安把玩了一陣子,這才重新放了回去,撇了撇嘴。
“您老人家也忒小氣。欺負我是一個小孩子家家,不懂事兒。
您這個東西,我要來做什麽,您瞅瞅,我大拇指才這麽細。
還不如弄幾個金豆子來的實惠。
這東西您還是自己留著玩吧,我拿著也是浪費。”
老太爺玩味的看了一眼沈安安,見這丫頭一臉自然,也不多說什麽,重新把扳指戴在了拇指上,笑道:“你這丫頭可知道這東西代表著什麽?”
“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的荷包小,裝不了太多的東西。
您瞧瞧,您要是把我這荷包給裝滿了金豆子,我見兒天的過來給您講故事,怎麽樣?”
沈安安不傻,從這些人的反應來看,這東西應該非同尋常。
不過再不尋常,跟她有什麽關係?
其他人聽了沈安安的混賬話,都是一陣痛心疾首,仿佛她做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情。
太蠢了。
要是拿了這扳指,何止是一個荷包的金子,那等於擁有了一座金山啊。
都說沈安安是個聰明人,但現在看來也不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