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人際交往和認知過程中,往往存在一種傾向,即對於與自己存在相同或相似之處的對象,感到更加容易接近。這種接近會使雙方萌生親密感,進而促進彼此進一步接近,這就是親和效應。
在人際交往中,那些使人感覺較為親近的對象,俗稱“自己人”。所謂“自己人”,大體上是指那些與自己存在著某些共同之處的人。這種共同之處,可以是血緣、姻緣、地緣、學緣、業緣關係,可以是誌向、興趣、愛好、利益,也可以是彼此共處於同一團體或同一組織。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更喜歡把那些與自己誌向相同、利益一致,或者同屬於某一團體、組織的人,視為“自己人”。在其他條件大體相同的條件下,所謂“自己人”之間的交往效果往往會更為明顯,其相互之間的影響通常也會更大。
在“自己人”之間的交往中,對交往對象屬於“自己人”的這一認識本身,大都會讓人們形成肯定式的心理定勢,從而對對方表現得更為親近和友好,並且在特定的情境中,更加容易發現和確認對方值得自己肯定和引起自己好感的事實。所有這一切,反過來又會進一步鞏固並深化自己對對方的原來已有的積極性評價。
在這一心理定勢作用下,“自己人”之間的相互交往與認知必然在其深度、廣度、動機、效果上,都會超過“非自己人”之間的交往與認知。
一個人如果想要讓身邊的同事、朋友把自己當作“自己人”,除了無法改變的血緣外,就要懂得與他人的相處之道。主動讓別人對自己產生好感,認同並喜歡自己,就需要拿出“親和力”。隻有這樣的人才會把周圍的人吸引到自己身邊來,才會讓別人認同自己,把我們當成“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