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的孩子,雖然已經長大,但是他們涉世未深,很容易被不良的事物**和影響。因此,很多家長為了防止孩子因交友不慎而誤入歧途,使出渾身解數把控孩子的交友權,對於孩子交友總是一看二審三調查,簡直把孩子當成了“犯人”。無獨有偶,雨桐媽媽在日常生活中對女兒的交友就是這樣“嚴格把關”的。
一個周末,雨桐和同學出去玩,天黑了還沒有回家,媽媽有些著急,就下樓在小區門口等,這時,看到雨桐和一個高大帥氣的男孩邊走邊說笑,言談舉止有些親密。媽媽頓時緊張起來,不知道這個男孩跟女兒什麽關係,會不會影響到女兒的學習。
於是媽媽快速走到雨桐麵前,“雨桐,這是誰啊?是你的同學嗎?也住在我們小區嗎?”然後不等雨桐開口,又看著那個男孩問:“這位同學,你叫什麽名字啊?學習怎麽樣啊?你怎麽跟我們雨桐在一起啊?”
雨桐媽媽的問話,讓那個孩子很尷尬:“阿姨您好,我是李雨桐的同學……”男孩尷尬地說自己學習成績一般時,雨桐媽媽頓時內心冒火,覺得自己女兒交這種朋友,會影響到女兒的學習,當下把雨桐拉回了家。
回到家後,媽媽開始喋喋不休,並警告雨桐不能跟那個男孩來往,而且,以後交朋友必須要把對方詳情告訴媽媽,並且要媽媽同意後才能交往。媽媽的霸道無理,讓雨桐覺得很委屈,也不想再跟媽媽解釋什麽,因為雨桐知道,就算跟媽媽解釋,她也不會相信,
之後的一個星期雨桐都沒有跟媽媽說話,媽媽實在忍不住,一天晚上再次質問雨桐是不是和那個男孩在交朋友,雨桐委屈地紅了眼眶,告訴媽媽:“我們隻是普通同學關係,他的學習成績不好,但是很樂於助人,我們班同學聚餐,太晚了,他家和我們家很近,隨便送我回家的。你為什麽不相信我?為什麽要幹涉限製我交朋友?”聽到女兒的控訴,媽媽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