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種現象經常發生,其頻率必然與犯罪學有一定的關係。因此,無論如何,睡眠和夢都對刑事工作有著深遠的影響。由於我們很少聽聞,所以低估了它們的重要性。有關睡眠和夢的文獻相對較多。[96]關於睡眠和夢,我們不僅在遇到強烈嗜睡、夢遊、幻覺等輕微症狀時需要看醫生,而且在遇到缺乏睡眠、失眠、正常嗜睡等生理問題時也需要看醫生。刑事專家也必須對此進行研究,以便了解自身所處的狀況,以及何時向醫生尋求幫助。不了解狀況意味著審訊不專業、忽視重要細節,從而破壞案件的審理,至少會加劇審訊工作的難度。
但許多案件,刑事專家必須獨自處理,因為在這些案件中,既沒有疾病,也沒有生理病症,隻能說明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簡單事實,任何受過教育的外行人都能自己處理。假設我們正在研究夢對情緒的影響,研究表明一般情況下,一個在睡夢中度過一整天的人,其狀態要麽是幸福、歡樂,就好像學會了如何快樂;要麽是生氣、害怕、激動,就好像發生了什麽不愉快的事情。出現這些狀態,其原因往往源自一個愉快或不愉快的夢,有時也可能隻是潛意識作用或不記得的夢境。我們已經證實,所謂記憶出錯,在很大程度上可歸因於做夢。[97]夢的這種影響可能對女性、易怒男性,尤其是兒童,具有重要意義。有些兒童認為夢是真實經曆,有些女性無法區別夢境與現實,而老年人則無法區分夢境與記憶,因為其記憶力和分辨能力嚴重下降。[98]據我所知,曾經有一個8 歲的孩子,飯後和一名男子出去尋找栗子,孩子晚上回家時非常開心,後來卻在睡夢中哭醒,說那名男子強奸了他。另外還有一起入室盜竊案件,案發時,受害者受到了巨大的驚嚇。事發第二天,受害者的十歲或十二歲女兒,十分肯定地說她在小偷中認出了鄰居的兒子。這兩起案件都對嫌疑人采取了嚴厲的法律措施。在這兩起案件中,兒童經過長時間思想鬥爭,最後都承認可能在做夢時才想起自己所控訴的全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