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色彩視覺,我們這裏僅僅關注以下事實:1. 首先,考慮顏色是否存在。
利伯曼認為,如果所有的人都是紅色的色盲,紅色就不會存在,即紅色是一種幻覺。光、聲、熱、味等也是如此。有了其他感官,就有了另一個世界。根據亥姆霍茲的說法,當我們詢問朱砂究竟是我們看到的紅色,還是僅僅是一種視覺錯覺,這一問題毫無意義。“紅色的感覺是正常構造的眼睛對朱砂反射光線的正常反應。一個人是紅色的色盲,就會把朱砂看成黑色,或深灰黃色,這是異常視覺功能的正常反應。但是他需要知道,他的眼睛和其他人的不同。即使能看見紅色的人占絕大多數,這種感覺本身並不比其他任何感覺更準確或更不準確。朱砂這種紅色的存在隻能說大多數人的眼睛具有相似的功能。因此,從朱砂反射出來的這種光線,可能並不適宜籠統地稱為紅色,隻有特定類型的眼睛才認為它是紅色。”當然,這種說法並不準確,一位公正的攝影評判員指出[8],正常人眼中看到的紫色和藍色都非常明亮,而看到的綠色和紅色都非常暗淡。紅色的色盲者,在亮光和陰影背景下看到的紅色、綠色和灰黃色是一種顏色。但在照片上,他能夠區分由這三種不同顏色造成的亮度差異。因此,我們可以假設,顏色具有客觀上的差異,視力正常的人能夠感覺到這些客觀差異。但是,如果我有另外一種顏色視覺,我能否感覺到其他人對紅色產生的相同感覺,或者能否將之稱為紅藍色,這在實踐中既難以識別,也沒有實際意義。因此,顏色問題麵臨爭議時,我們會試圖確定某個人是否具有正常的顏色視覺。如果他的顏色視覺存在異常,那麽,究竟為何存在異常,以及異常程度究竟如何?
2. 如果我們知道某個色調能否在遠處加以識別,這一點實際上非常重要。關於該問題,目前已有許多研究。奧博特[9] 做了一個10 毫米的雙正方形,並確定了哪些顏色可以識別的具體視角。他的研究結果如下:正方形顏色白色背景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