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嗅覺方麵的研究得到足夠重視,就將對法律領域產生非常重要的影響。
可以這樣說,許多人的嗅覺比他們所知道的更加敏銳,他們通過嗅覺知道的東西,比通過其他感官得到的東西更多。通常認為,嗅覺沒有什麽特別的實際意義,它隻會偶爾給人留下不愉快的印象。實際上,嗅覺具有重要的功能,因為嗅覺判斷非常準確,因此具有很強的聯想功能。但是,很少有人關注到這一點;即使此類聯想功能被喚醒,也通常沒有歸功於嗅覺,而是被認為具有偶然性。對於這一點,我想舉個例子予以說明。我還不到8 歲的時候,有一次和父母去拜訪一位牧師,他是我父親的同學。在牧師家裏度過的那一天,沒有什麽值得注意的事情,所以這些年來我甚至從未回憶起相關細節。不久以前,那天遇到的所有細節都清晰地浮現在我腦海中,由於這種突然的記憶似乎毫無根據,我仔細分析了具體原因,但一無所獲。不久之後,我在同樣的地方體驗了同樣的經曆,這是一個重要的線索。隨後,我回想起和牧師的小侄女曾經進行的一次探索之旅。我曾被帶進一個水果地窖,在那裏我發現稻草上堆著一大堆蘋果,牆上還掛著牧師的獵靴。蘋果、稻草和靴子的混合氣味,構成了一種獨特新奇的香味,深深地印入了我的記憶。當我經過一個具有同樣氣味成分的房間時,所有那些與我第一次聞到的氣味有關的東西,就都立刻在我的腦海裏得以重現。
每個人都經曆過許多諸如此類的聯想,在審判過程中,一旦遇到複雜問題,就會產生此類聯想,特別是當爭議問題涉及很久之前的事件,例如證人講述他的一些“偶然”想法。如果特定事件被認為是一種聯想,並根據對氣味的記憶進行研究,那麽,人們通常能夠成功找到正確的線索,並有所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