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犯罪心理學

第69節 隱藏的性因素

犯罪心理學家發現困難往往在於一些隱藏的衝動其實是真正發揮作用的根源,但它們看起來似乎與結果沒有任何聯係。正因為如此,我們在探尋原因時的出發點往往一開始就走錯了方向。我之所以說出發點,是因為“動機”必須是有意識的,而“理由”可能會被人誤解。我們也明白,對於無數刑事案件顯得無能為力,這是因為縱然知道這些是犯罪,但卻無法對罪犯和犯罪之間的因果聯係(他們犯罪的原因)做出解釋,或者因為沒有對罪犯進行先期了解,所以隻能先通過了解罪犯的心理發展來得到線索,之後再做判斷。如果我們尋找“理由”,很可能會把其中的絕大多數理由歸結為非正當理由;如果尋求動機,可能會對此產生嚴重誤解,因為隻可能把罪犯與犯罪事實聯係起來,而這一點也是罪犯從一開始就能想到的。我們很難將一些動機與犯罪本身做直接聯係。例如貪婪就意味著盜竊,報複就意味著縱火,嫉妒就意味著謀殺等。在這些情況下,審查的整個過程就像是在做算術,可能很難,但卻是基礎層麵的。然而,當我們隻能從犯罪行為到最後可追溯的理由,甚至到罪犯的態度來發現一係列相互關聯的行為,但卻無法做出任何解釋時,進一步理解案情的機會就很渺茫了;我們開始陷入盲目的摸索。如果沒有找到這種解釋,情況還比較好,但是多數情況下,我們會誤認為自己已經看到並尋求到了適當的解決辦法,這就很糟糕了。

性是許多犯罪的一個隱藏根源,也可以說是出發點。它常常隱蔽地發揮作用,由於羞恥感,這在女性中更為常見。隱藏的性這一出發點可以使一個無關緊要的女證人說出不易被察覺的小謊言,也可以讓一個丈夫為了得到情婦而投毒害人。“性”這一動機總是打著一麵假旗橫行,因為沒人喜歡讓自己的欲望**裸地暴露出來,所以必須假借它名,即便是女人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