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習點評
有的孩子有了零用錢以後變得很小氣、自私,買東西隻給自己享受,還對父母說:“這是用我的錢買的,你不要嚐!”父母在這個時候也隻是笑一笑。
教法隨想
1.在尊重他人意願的基礎上給出建議
孩子們可以用零用錢來滿足我們不讚成的消費欲望。也就是說,在尊重孩子自由支配支出的基礎上,父母可以提出一些建議。如果父母太嚴厲,孩子在買東西的時候聽父母的話,那麽孩子就像一個“儲蓄罐”,完全失去了用零用錢培養他們理性消費和理財的意義。父母應該清楚,孩子在零花錢上要走一些彎路,也是讓其積累經驗的途徑之一。例如,當一個孩子被“喝完就贏”的促銷活動所吸引,把所有的錢都花在買飲料上時,他會反思自己的衝動。
2.“安全消費”教育
有了零用錢,“安全消費”方麵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孩子喜歡在小攤上購買散發出怪異香氣和熒光的新奇文具,購買來曆不明、色彩俗豔的塑料玩具,購買會在舌頭上“爆破”,或把舌頭染綠、染藍的糖……當父母發現孩子的消費已經傷害到他的健康時一定要幹預,讓孩子明白食品、玩具和文具的質量安全對他健康的重要性。
事例解讀
李小姐是一所小學四年級的班主任,她說:“有一次,學校要花160元買校服,我們班的四個孩子都忘了拿。”“我想讓他們下午回家去取,但我的一個學生提出借給他們每人160元。男孩在全班同學麵前拿出了一遝100元的鈔票。孩子的零花錢不應該是炫富的資本,如果孩子把錢放在外麵,勢必會對其人身安全產生隱患。
給孩子零花錢很重要,但不要太多。通過花錢,孩子可以對交易有一個基本的了解;孩子可以學會自己做決定,因為零花錢是有限的,不是他想要家長就會給,他想要的東西肯定會有很多,孩子學會從權衡中思考,變得獨立;通過管理零花錢讓孩子學會製定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