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軍事裏的中國史

楚漢成敗的關鍵因素——東西對峙的地緣政治

公元前206年,劉邦被項羽立為漢王,原屬楚國的劉邦集團從此獲得秦嶺以南地區的統治權。劉邦的封國國名為“漢”,源於秦漢中郡,郡名起於漢水,所管轄的國土包括巴、蜀、漢中等原秦國故郡。劉邦於該年四月趕至漢中就國,不久之後,就與項羽決裂,廢除早期實行的楚律,轉而實施秦律,並且設立職官,以蕭何為丞相,製定律令,整頓戶籍,又以韓信為大將,重申軍法,整頓軍隊。這是後世所言劉邦“漢承秦製”大規模的開始。

劉邦獲得巴、蜀、漢中這些地區後,不僅在政治上可以正當地使用“秦法”,關鍵是軍事上得到了故秦長期經營並取得過巨大成功的戰略後勤基地,在此後的楚漢相爭中,人力和糧食的供應都得到了保障。劉、項同為楚人,但在對秦地的認知中體現出了不同的地域觀念,這也顯示了項羽的短視。

秦滅亡後,項羽主持諸侯大分封,而他的分封理念還停留在戰國時代。項羽雖然形式上恢複了分封製,但是諸侯王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反而存在各種利益衝突,這便成了其分封製必然失敗的潛在因素。

劉邦搶先進入關中,按照盟約,應當封關中王,但項羽以“巴、蜀亦關中地也”的理由背約,將劉邦封到了巴蜀之地。在他看來,巴蜀地區與外界地勢阻隔,交通不便,以往是秦國流放罪犯的目的地,而不是傳統的政治中心區域,沒有多少利用價值。因此,他對劉邦的安置表麵上是分封,實則近乎流放。

其實,在秦國崛起和統一的過程中,四川盆地和關中平原一樣,為大秦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質條件。項羽將劉邦封於巴、蜀、漢中,使其坐擁戰略後勤之地,足見他對曆史經驗缺乏足夠的了解和認識。甚至對於關中地區,項羽也沒能意識到其巨大的戰略價值。據《史記·高祖本紀》載,曾有人勸項羽稱霸關中:“關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饒,可都以霸。”但項羽見秦宮室殘破,又考慮到楚軍思歸的情緒,竟然沒有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