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英雄路過的時候,總會有掌聲。”但英雄在成為英雄之前,誰會關注他,誰會給他掌聲?通常這段時光才是最難熬的,靠自己硬著頭皮,咬緊牙關,忍住血淚,硬撐下去。在黑暗中,我們記不清多少次用自己的左手緊緊握住右手,希望給自己製造一點兒溫暖。
有時候,我們很容易沉不住氣。有時候你想幹一件事,還沒開始幹呢,就恨不得人盡皆知,於是你大聲向所有人宣告:“我要創業啦、我要寫書啦、我要周遊全世界啦、我要出國讀書啦、我要幹大事啦……”恨不得大家知道後都給你鼓掌歡呼,好讓你有**繼續幹下去。
如果我們做某件事,從始至終都沒人知道、沒人看到,從頭到尾都沒有人為我們鼓掌。我們還會有堅持下去的可能嗎?如果讓你去做一件事,你希望得到的是什麽?是被大家認可,站在台上接受大家的掌聲?
這個問題一直讓很多人感到困惑。你問問自己:“當我做一件事的時候,是為了取悅別人,讓別人滿意,還是取悅自己,讓自己高興?”
在《月亮和六便士》裏,主人公思特裏·克蘭德最喜歡說的一句話是:“我要畫畫。”不管別人怎麽說他,他總是說:“我要畫畫。”在小說的結尾,他讓他的女人,把所有的畫作,連同房子,一起燒掉了。
在思特裏·克蘭德看來,生命中最有意義的事就是畫畫。他享受畫畫的過程,不需要別人給予任何評價。哪怕一直以來,沒人給他鼓掌,他也會堅持畫畫。因為對他來說,畫畫是為了取悅自己,而不是取悅別人。正是有了這種思想,所以他從來不把時間花費在與人交流他的畫好不好上,想畫的時候就畫,極為自由。
我們每個人活著不是為了取悅這個世界,而是為了用自己的方式來取悅自己。如果有一天,你發現自己做事的動機是取悅別人時,那麽你就已經陷入了一個無法自拔的困境——沒有了別人的掌聲,你的生活似乎就失去了方向。一旦別人對你行為價值的評判超過了你對自己的肯定,你就會產生極強的無助感,進而對事業疑惑,對未來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