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兩晉南北朝史(二)

第八節 陳平內亂下

繼嗣之爭,乃南北朝之世召禍之最烈者也,而陳氏亦以此致變。陳文帝之立,實已非正,然時武帝之子未歸,君位不可久曠;且文帝究有功於天下,為眾所服;故未至大變,至宣帝則異是矣。

文帝之被征也,侯安都隨之還朝。《安都傳》雲:時世祖謙讓弗敢當;大後又以衡陽王故,未肯下令;群臣猶豫不能決。安都曰:“今四方未定,何暇及遠?臨川王有功天下,須共立之。今日之事,後應者斬。”便按劍上殿,白大後出璽,又手解世祖發,推就喪次。其情形,實與迫脅無異。

昌之還也,居於安陸。明年,王琳平,二月,乃由魯山濟江。百僚表以為湘州牧,封衡陽王。詔可。三月,入境。詔令主書舍人,緣道迎接。濟江,中流船壞,以溺薨。

《安都傳》雲:昌之將入也,致書於世祖,辭甚不遜。世祖不懌,乃召安都從容言曰:“大子將至,須別求一蕃,吾將老焉。”安都對曰:“自古豈有被代天子?臣愚不敢奉詔。”因自請迎昌。昌濟漢而薨。武帝有再造華夏之功,安都事帝亦久,而以逢迎時主之故,絕其胤嗣,亦酷矣。《蔡景曆傳》雲:高祖崩時,外有強寇,世祖鎮於南皖,朝無重臣,宣後呼景曆及江大權、杜稜定議,

《稜傳》雲:侯瑱、侯安都、徐度等並在軍中,朝廷宿將,惟稜在都,獨典禁兵。乃秘不發喪,疾召世祖。景曆躬共宦者及內人,密營斂服。時既暑熱,須治梓官,恐斤斧之聲,或聞於外,仍以蠟為秘器。文書詔誥,依舊宣行。

荀朗者,潁川潁陰人。潁陰,漢縣,今河南許昌縣。侯景之亂,招率徒旅,據巢湖間,無所屬。台城陷後,簡文帝密詔授朗豫州刺史,令與外蕃討景。景使宋子仙、任約等頻往征之。朗據山立砦自守,子仙不能克。時京師大饑,百姓皆於江外就食。朗更招致部曲,解衣推食,以相振贍。眾至數萬人。侯景敗於巴陵,朗出自濡須,截景,破其後軍。王僧辯東討,朗遣其將範寶勝及弟曉領兵二千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