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說來,則魏晉玄學的興起,並非從儒家轉變到道家,隻是儒家自己的轉變。不過此種轉變,和道家很為接近,所以其人多兼采道家之學。觀魏晉以後的玄學家,史多稱其善《易》《老》可知。儒學的本體,乃以《易》言原理,《春秋》則據此原理,而施之人事。魏晉的玄學家,則專研原理,而於措之人事的方法,不甚講求。所以實際上無甚功績可見,並沒有具體可見之施行的方案。然經此運動之後,拘泥古人形式之弊遂除。凡言法古的,都是師其意而不是回複其形式。泥古不通之弊,就除去了,這是他們摧陷廓清莫大的功績(玄學家最重要的觀念,為重道而遺跡。道即原理,跡即事物的形式)。
從新莽改革失敗以後,徹底改變社會的組織,業已無人敢談。解決人生問題的,遂轉而求之個人方麵。又玄學家探求原理,進而益上,其機,殊與高深玄遠的哲學相近。在這一點上,印度的學術,是超過於中國的。佛學遂在這種情勢之下興起。佛,最初係以宗教的資格輸入中國的。但到後來,則宗教之外,別有其學術方麵。佛教,普通分為大小乘。依後來詳細的判教,則小乘之下,尚有人天(專對人天說法,不足以語四聖。見下);大乘之中,又分權實。所謂判教,乃因一切經論(佛所說謂之經,菩薩以下所說謂之論。僧、尼、居士等所應守的規條謂之律。經、律、論謂之三藏),立說顯有高低,所以加以區別,說佛說之異,乃因其所對待的人不同而然。則教外的人,不能因此而詆佛教的矛盾,教中的人,亦不必因此而起爭辯了。
依近來的研究:佛教在印度的興起,並不在其哲學的高深,而實由其能示人以實行的標準。緣印度地處熱帶,生活寬裕,其人所究心的,實為宇宙究竟,人生歸宿等問題。所以自古以來,哲學思想即極發達。到佛出世時,各家之說(所謂外道),已極高深,而其派別亦極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