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邁爾斯教授講世界曆史:中世紀史

第十二章 神權與君權

173.兩個天下大權

詹姆斯·布萊斯(James Bryce)說:“從古代流傳下來的兩個偉大理念,就是君權天下與神權天下。”在中世紀早期的有利條件下,一個理念建立了君權,而另一個理念產生了神權(詳見第七、九章)。這兩大權力的曆史,其與歐洲統治者及各民族之間的關係,加之相互爭奪霸權的鬥爭,占據了中世紀的大部分曆史時期。

而需要努力去理解的正是這些重要事件。

此前講述的封建思想與原則將對理解本章的內容大有幫助,因為這兩大勢力之間的漫長鬥爭都被深深地打上了封建觀念與習俗的烙印。

174.關於教皇與皇帝關係的三大理論在西部君權複興和神權崛起之後,對於“國王天下”(World-King)和“主教天下”(World-Priest)之間的神聖關係逐漸出現了三種不同的理論。第一種理論認為教皇和皇帝分別受神的委派,前者掌管人的靈魂,後者掌管人的肉體。各自根據上帝授予的權力進行統治,一方不高於另一方,但應相互合作、互相幫助。世俗權力的特殊職責是維護世界秩序,成為教會的保護者。皇帝擁有武力的目的是執行教令並同所有異教徒及與和平團結的破壞者做鬥爭。因此,這個理論看起來是教會與國家之間絕無僅有的完美組合,構成了一個以基督的雙重性為象征的二元統治。

第二種理論為皇帝一方所持,認為皇帝在世俗事務中高於教皇。《聖經》和曆史事件中的證據卻不支持這種觀點。因此,基督上繳貢金被用來引證世俗權力高於屬靈權力;而且,他服從羅馬法庭的管轄,也證明其認可民事權力的至高無上。再者,難道他沒說:“愷撒的應當歸給愷撒”嗎?此外,丕平和查理大帝贈予羅馬的土地造就了教皇,這就支持教皇實際上為皇帝封臣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