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會與風險如影隨形,機會中往往包含著風險,風險中也蘊藏著機會,要想抓住好機會,就要具備迎接高風險的機會。不要妄想不必擔任何風險就能成功,這簡直是天方夜譚!
任何成功者都經受過風險的考驗,沒有冒險精神,他們也無法把握住人生的命脈。機遇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關鍵在於你有沒有認真對待,敢不敢冒險。成功者都是捕捉機遇的高手,更善於在風險中斬獲機遇。
1976年春天的一個晚上,42歲的韋恩在朋友家裏認識了兩個年輕人:21歲的喬布斯和25歲的尼克。兩個年輕人都很有創業**,正打算合夥創辦公司,經營電腦。三個人談得很融洽,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兩個年輕人向韋恩說出了自己的計劃,並誠懇地邀請他加盟,三個人一起創業。韋恩考慮了一下,想到電腦行業確實是一個賺錢的行業,便愉快地答應了下來。
1976年4月1日,三個人高高興興地來到了市政廳,辦理了法律登記,合夥創立了一家電腦公司,韋恩占有10%的股份,喬布斯和尼克各占有45%的股份。
公司正常運轉後,一次接到了50台電腦的訂單,由於沒有足夠的資金,喬布斯便出麵向朋友借了5000美元現金,又賒了價值15000美元的電腦零部件,然後為客戶組裝電腦。從商業角度考慮,這種行為隱藏著一定的市場風險,如果產品不能被市場接受,隻能負債,但任何經營行為都是有風險的,這是常理。
韋恩很擔心,他想:如果公司經營狀況不好,破產了,債務就得由三個合夥人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擔,喬布斯和尼克什麽也沒有,所有的債務都會加到我一個人身上,到那時我不就傾家**產了?
想了好幾天,韋恩越想越覺得可怕,便決定立即退出。於是,他找到了喬布斯和尼克,說出了自己的想法。兩個年輕人百般挽留,可越挽留,韋恩越覺得這是對方在給自己下套,執意退出股份。萬般無奈,兩個年輕人隻好答應了他的要求,由喬布斯出資800美元,買下了他那10%股份。辦完法律手續,韋恩懷揣著800美元,心裏一塊石頭落了地。那一天是1976年4月12日,公司成立剛好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