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深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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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和港商合作的消息傳開後,駱錦星首先接觸到的港商叫劉天就,他也是坐單車來深圳投資的港商第一人。雙方一拍即合,擬了兩頁多紙的“補償貿易”,由駱錦星找工程隊施工,劉天就在香港銷售,深圳分成85%,劉天就分成15%。

1980年1月1日,雙方簽訂了合同。1月8日,深圳成立了深圳特區房地產公司,由駱錦星兼任經理,注冊資本是4部舊單車。深圳市本來答應給4萬元的開辦費,但因為財政很困難,房管局也沒錢,後來還是港商借了4萬港幣作為開辦費。辦公地點就是一個平房,擺了幾張桌子,人員隻有財務、出納和兩個技術員,後來又來了一人做秘書。與港商合作建房就由這個深圳特區房地產公司負責。

在春節期間,圖紙拿出來,手續也很簡單,合同拿到外事辦去審,由規劃局劃地,報上去一兩天就批下來,這就是中國第一個商品房小區——東湖麗苑。住宅區的設計圖紙剛出來,還沒有動工,劉天就已經開始在香港賣房了,均價2730元一平方米,一次性付款打9.5折,同時提供購房入戶的服務,每家大約配備3個戶口名額。結果反響熱烈,5000多人排隊購房,最後隻好抽簽定盤,一次售罄。當時在香港買一套房要幾十萬元,在深圳4萬元就可以,還允許遷戶口,買的人當然多,有香港人也有華僑,有自住的也有投資的。

房子還在圖紙上,港商就得到了建房的全部資金,駱錦星這時才恍然大悟為什麽劉天就願意給深圳方85%的分成。東湖麗苑這個項目讓駱錦星他們賺到了500多萬元,他第一次體會到土地在市場中的巨大作用。

雖然駱錦星他們謹慎再謹慎,一直避免“房地產”三個字,始終用的是“補償貿易”這個詞,但還是引起了軒然大波。有報紙公開刊登《舊中國租界的由來》,影射我們的“土地出租”就是“租界”。有人公開吹風:“深圳發生了驚天賣國案。”好在省市領導都支持,駱錦星他們才堅持下來了,翠竹苑、湖濱新村、翠華花園、友誼大廈等相繼破土奠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