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深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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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原文是這樣的:“溯查多年以來,素悉香港一處非展拓界址不足以資保衛,今中、英兩國政府議定大略,按照粘附地圖,展擴英界,作為新租之地。其所定詳細界線,應俟兩國派員勘明後,再行畫定。以九十九年為限期。又議定,所有現在九龍城內駐紮之中國官員,仍可在城內各司其事,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其餘新租之地,專歸英國管轄。至九龍向通新安陸路,中國官民照常行走。又議定,仍留附近九龍城原舊碼頭一區,以便中國兵、商各船、渡艇任便往來停泊,且便城內官民任便行走。將來中國建造鐵路至九龍英國管轄之界,臨時商辦。又議定,在所展界內,不可將居民迫令遷移,產業入官,若因修建衙署、築造炮台等,官工需用地段,皆應從公給價。自開辦後,遇有兩國交犯之事,仍照中、英原約、香港章程辦理。查按照粘附地圖所租與英國之地內有大鵬灣、深圳灣水麵,惟議定,該兩灣中國兵船,無論在局內、局外,仍可享用。”

在這份含義甚豐的正式外交文件中,首次出現了“深圳”字樣。原文是“深圳灣”,與“大鵬灣”相對應,並沒有出現“深圳河”作為深圳與香港之間的界河的說法。條約粘附地圖中的中英邊境界線也沒有出現“深圳河”的字樣。隻是邊界線確乎是大致沿著現在深圳河的走向劃定的。

1997年後,香港回歸,《東方之珠》響徹九州。“小河彎彎向南流,流到香江去看一看。”香江當然就是香港了,彎彎的小河是不是指的深圳河呢?羅大佑沒有明說,而在我們這些投奔深圳的人們心裏,彎彎的小河如果不是深圳河,還能是哪條河呢?

曆史上的“深圳墟”

好了,把話題聚焦到“深圳墟”,它是理解改革開放以前老深圳概念的關鍵詞。“深圳墟”,可以從三個層麵著手,弄清楚三層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