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世界大戰前的德意誌帝國
【普魯士的優勢】1866年所組成的北部日耳曼聯邦,幾乎全由普魯士構成,日耳曼南部諸邦加入聯邦組成德意誌帝國以後,普魯士的麵積和人口仍占帝國全部麵積和人口的三分之一。俾斯麥本是深信武力和君主專製的一個人,所以他親自製定的帝國新憲法仍把優越的地位給予了普魯士,使它暗中掌管帝國的一切權力。
【皇帝的權力】德意誌帝國的“元首”規定由普魯士國王兼任。普魯士國王被稱為“皇帝”,理論上他並沒有皇帝的權力。依照憲法規定,皇帝雖然不能直接否決帝國國會所通過的議案,但是他的地位幾乎和專製君主一樣,因為他有任免帝國首相、統率帝國海陸軍以及任免海陸軍軍官等重要的權力。
【聯邦參議院】依照憲法的規定,德意誌帝國的統治權本屬於帝國中全體各邦君主,各邦君主的代表機關就是由各邦君主派遣代表所組成的聯邦參議院(Bundesrat)。這個參議院遠比歐美其他各國的上議院重要,因為重大的議案都由這個機關提出,而且擔任參議院主席的往往就是帝國的首相。由於普魯士國王在參議院中占有大部分的議員名額,因此他在參議院中享有很大的權力,可以為所欲為。
【國會】帝國的下議院叫作國會(Reichstag),由全國成年男子選出代表約四百人組成,國會會員的任期定為五年。如果皇帝得到參議院的同意,就可以隨時把下議院解散。因此這個下議院雖然號稱代表民意,但是它的權力遠不如英美兩國的下議院。而且帝國的城市發展很快,所以這個機關也不能真正地去代表民意,例如柏林的人口已增長到幾百萬,可它的代表隻有兩名。政府方麵生怕社會主義者得勢,始終不肯把代表的名額加以變動。
【統一帝國的法律】憲法中規定聯邦政府擁有規劃全國商業、鐵路、郵電、幣製和刑民諸法的權力。在俾斯麥的指導之下,各邦的舊法都用新製定的全國統一的法規來代替。從前各地方複雜混亂的錢幣都一掃而空,而以馬克(Mark)來作為全國的主幣。關稅製度亦改為全國統一的形式,以便和外貨競爭,從而促進本國工業的發展。德意誌帝國雖然成立不久,但是憑著上述的種種努力,竟然從中古時代那個衰弱混亂的神聖羅馬帝國中蛻化出來,成為一個組織嚴密、勢力強大的現代化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