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見美國人在歌唱,聽到了各種各樣的頌歌。
——惠特曼
在所有的文學形式中,在所有於大西洋西北部創作的文學體裁中,美國詩歌幾乎沒有形成美洲大陸特有的內容、色彩和生命力。除了惠特曼(然而許多讀者都沒有發現惠特曼是美國精神的代表),除了少數關於地方或種族方言的詩歌,以及一些涉及本國特有場景和主題的詩歌,大多數美國詩歌都可能是由英國不知名的詩人撰寫的。
美國詩歌的派生性、依附性和次要性不足以證明美國部分詩人的卑微,反而能說明英國詩歌的力量過於強大。我們常以美式思維寫出散文,卻以英式英語演繹出來。詩人在其居住的國家,或這個國家的某個地區,常常找不到自己的歸屬感,就好比一個法國人、一個德國人或一個英國人感受到的自己的國家那樣,與愛國主義無關。除非用愛國主義創作音樂,繆斯女神向來都很鄙夷它。畢竟,一個詩人最重要的是職業本身,而不是國籍。
美國曆史上第一位富含詩意且感情充沛的詩人是菲利普·弗倫諾,他生活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因為幾首浪漫風格的短詩而被世人所知,假若在他之後不再出現抒情詩歌鼎盛時期,他對世人的影響可能更為深遠。《野金銀花》和《印第安人墓地》頗有一種淡淡的詩意。
威廉·卡倫·布萊恩特是那個時代頗負盛名的詩人。同查特頓一樣,他早早地寫了關於死亡的詩歌——《死亡隨想》,看起來可能是對英國墓園派詩人的模仿,然而這是他自己原創的佳作。查特頓英年早逝,而布萊恩特的事業則開始於對死亡藝術的追求。作為《紐約晚郵報》的編輯,布萊恩特在紐約的報界很受尊敬,且占有一席之地。他一生都在寫好詩,如同他的第一首詩歌那樣,技巧嫻熟、思維新潮。他的佳作多為輕快的自然詩歌,比如《致水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