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有高尚的騎士精神、禮貌、人道、友誼、勇氣、愛情、怯懦、謀殺、憎恨、美德與罪惡。要追求善良,遠離邪惡。
——馬洛禮《亞瑟王之死》的序言《卡克斯頓》
中世紀法國的語言和文學(如同地理和政治)被一條位於現代法國中間偏下位置、橫貫東西的界線一分為二。南部的麵積比北部小,文學也較弱。北部的文學大獲全勝,南部的語言和文學一路衰退,如今隻存在於少數將保存與發揚普羅旺斯語視為愛國行為的詩人的作品中。最知名的現代普羅旺斯詩人是弗雷德裏克·米斯特拉爾。在中世紀,南部普羅旺斯的文學蓬勃發展。在12—14世紀,那是一片陽光普照的大地,西邊與西班牙為鄰,東邊與意大利為鄰,擁有歐洲最絢麗、最迷人的文明。
當時的詩人都是“Troubadour”(遊吟詩人),從這個詞就知道,他們需要去尋找、去創造:法語中的“trouver”(找到)是我們英語單詞“treasure-trove”(埋藏於地下的寶藏)的後半節。遊吟詩人身穿華麗的歌劇戲服,彈著吉他,四處遊**表演。這也許不能算是他們最輝煌的藝術時期,但他們將詩歌與音樂培養成了高雅的技藝,從這方麵來說,他們是紳士、騎士、貴族甚至國王。遊吟詩人享受的特權是招人妒忌的。一個人隻有證明自己擁有創作歌曲的能力,才能獲得這個身份。而且,即使出身低微的人也有可能贏得他渴望的稱號,這體現了一種民主。自己不會作詩的貴族會讚助詩歌藝術的發展,在家中豢養遊吟詩人,也會招待來訪的其他貴族豢養的遊吟詩人。除了遊吟詩人,那時候還有一種以取悅客人為職業的雜耍藝人(法語寫作“jougler”,英語寫作“juggler”),他們不一定有創作詩詞的能力,但都擅長唱歌、背誦敘事詩與傳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