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一念放下,萬般從容:李叔同傳

墨跡禪心 弘揚佛理

弘一法師自幼接觸詩書畫印,書法尤為突出,造詣頗深,出家前早就有人爭相收藏。自脫離俗家事務後,他自稱“朽人”,把書法看作符號或者即是佛法本身,將書法作為傳播佛學思想的工具和法門途徑,境界自然又升華,再上一個新的台階。他說:“我的字就是法,居士不必過分分別。”(王麗新《一輪明月耀天心》)因而他不是為書法而書法,為藝術而藝術,他更看重的是文字表情達意的功能,而不是在展覽或炫耀自己書法方麵的造詣與才華。有了這樣的心,筆下自然一派肅寂,平穩衝淡,恬靜適意。

在一封李叔同致馬冬涵的書信中,李叔同談到對書法的認識:“朽人於寫字時,……於常人所注意之字畫、筆法、筆力、結構、神韻,乃至某碑、某帖之派,皆一致屏除,決不用心揣摩。……又無論寫字、刻印等,皆足以表示作者之性格(此乃自然流露,非是故意表示)。朽人之字所表示者,平淡、恬靜、衝逸之致也。”這封信寫於1938年,距去世僅剩四年時間,可以看作其後期對書法的認知。

劉質平在有關回憶李叔同的文章中,提到“用筆用墨與寫法”:“先師所寫字幅,每幅行數、每行字數,由餘預先編排。布局特別留意,上下左右,留空甚多。師常對餘言:‘字之工拙,占十分之四;而布局卻占十分之六。’寫時閉門,除餘外,不許他人在旁,恐亂神也。大幅先寫每行五字。從左至右,如寫外國文。餘執紙,口報字;師則聚精會神,落筆遲遲,一點一劃,均以全力赴之。五尺整幅,需二小時左右方成。”足見其審慎恭敬的態度。

劉質平的同一篇文章中,還有這樣的回憶:“師曾對餘言:‘藝術家作品,大都死後始為人重視,中外一律,上海黃賓虹居士(第一流鑒賞家)或賞識餘之字體也。’”黃賓虹是近現代書畫大家,弘一大師認識到黃的過人之處,將他當作自己書法藝術上的知己,可以互相欣賞、珍惜。《李叔同全集》中有林子青所撰的《弘一大師傳》雲:“(李叔同)彌留之際,還寫了悲欣交集四字,一麵欣慶自己的解脫,一麵悲憫眾生的苦惱。這末後一句,真有說不盡的香光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