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您的電視機,剛好在播放一部唐朝的曆史劇,您看到兵部尚書出行,身邊有大批的“警衛部隊”,還有很多隨從,隊伍浩浩****,場麵隆重壯觀。
很遺憾,您被忽悠了。
在唐朝,皇帝確實給官員配備了警備人員和隨從雜役。
官方對警備人員的稱呼叫“防合”,對隨從雜役的稱呼叫“庶仆”。
可是您要知道,這隻是朝廷給官員的一種福利編製,至於警備人員和隨從雜役從哪裏來,那就另說了。總而言之,朝廷不會給您配備到位的。
身為唐朝的百姓,每年都需要服役,其中有種叫“色役”,也就是給朝廷官員、王公貴族打雜。如果您是官宦子弟,基本都是給親王、郡王等權貴站崗,或者做他們的辦事員;如果您是老百姓,高級點的做警備人員,低級點的就隻能給人家看大門,打掃衛生等。這幫人是義務服役,沒有任何工資。
張三,作為長安郊外的一名百姓,他很抗拒這份工作。
第一,沒有任何工資,純屬拿自己的時間為別人服務,很不劃算。
第二,身為警備人員,需要做領導的炮灰,可能有生命危險。
第三,秋天到了,家裏的麥子需要收割,可家裏隻有他一個男丁,如果沒人下地幹活,隻能任由麥子爛在地裏。悲劇的是,這樣的農活還有很多。
第四,老二馬上就出生了,可身為父親,卻無法見證這一神奇時刻。
瞧瞧,如果是正常的百姓,恐怕都不願意幹這活兒。
問題是,這是朝廷的徭役啊,你根本無法逃避。於是,百姓隻好自掏腰包,來衝抵“色役”。官方的說法叫“力課”。官府不僅鼓勵這種行為,還製定了童叟無欺的價格:交夠2500文錢,這項義務就給您免了。
換句話說,所謂的警備人員、隨從雜役,在朝廷設計的遊戲規則下,其實變成了官僚集團的一種工資收入。至於買單者,自然是普通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