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寀(cǎi)是明朝萬曆年間的刑部主事,大致相當於現在中央機構的一個處級幹部。
在四衢八街權貴遍地的京城,這是一個不起眼的人物。
一起震驚天下的疑案卻將王之寀卷入了帝國政治風暴的中心,而一切的起因,是一個比他更不起眼的小人物。
萬曆四十三年(1615),一個叫張差的河北漢子,手持棗木棍棒闖進了皇宮。
在這個全國戒備最森嚴的地方,平民百姓張差竟然如入無人之境,悄悄地來到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慶宮,還打傷了宮門前的內侍,距離內殿不過一步之遙。說時遲,那時快,東華門的守衛指揮迅速派人把犯人給逮住了,總算沒讓他傷到太子。宮裏的保安大隊,也不是吃素的。
這就是晚明三大案中的梃擊案。
張差被關押後,整天表現得瘋瘋癲癲。刑部等有關部門會同審問後,認定張差就是個瘋子,並得出結論:
此人是一個薊州樵夫,因為自己家柴薪讓人燒了,氣瘋後進京申冤。走到半路,兩個不願透露姓名的熱心群眾告訴他,訴冤可以帶上一根木棒。張差信以為真,就手持木棒,迷迷糊糊地從宮門外一路走到了慈慶宮。
手持凶器入宮,依律當斬。殺了“瘋子”張差,這案子就可以結案了。
張差受審期間,王之寀一直在冷靜地旁觀,他不同意上司們草率的決斷。
如果沒有王之寀,梃擊案或許隻會作為一個瘋癲樵夫襲擊事件載入史冊,不存在任何陰謀。但在王之寀看來,探尋真相就是一個刑部官員心中正道的光。此後11年,他都在追尋梃擊案的真相,一心想把幕後黑手繩之以法,直到他自己冤死獄中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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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差到底是不是瘋子?王之寀自有辦法查明。
有一天,王之寀負責管理牢飯,為獄中的犯人們一一送飯,唯獨沒有張差的份。王之寀把張差叫來,把飯菜放一邊,要他如實相告,才有飯吃,不然就把他活活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