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在《資治通鑒·唐紀十七》裏,講了個看似波瀾不驚,實則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唐高宗時期名將李勣和他的女婿杜懷恭。
故事講的是,乾封元年,高句麗權臣淵蓋蘇文(避李淵諱亦稱泉蓋蘇文)病死,大權落入其子泉男生之手,泉男生的兩個弟弟泉男建和泉男產想奪權,並且把泉男生趕跑了。泉男生跑到唐朝,請求唐朝發兵幫他,唐高宗李治便任命名將李勣為遼東道行軍大總管兼安撫大使,率軍討伐。
出發之前,李勣叫女婿杜懷恭也跟他去。按照一般人的理解,老丈人這是要他去戰場上鍍金,對今後的前程,大大地有好處。可惜這個女婿不識好歹,以各種理由推辭,先是說他沒錢,買不起武器,李勣說你沒錢我有啊,我可以給你。杜懷恭又說他沒馬,沒法行軍,總不能讓他步行去高句麗吧,李勣說這也沒關係,你沒馬,我也可以給你。
杜懷恭還是不幹,老丈人“逼”急了,他幹脆來了個溜之大吉,逃到岐陽山裏躲了起來。
這就有點兒不識好歹了——知道這件事的人都這麽認為。
事情真是這樣的嗎?當然不是。後來杜懷恭對他的朋友說:“老頭子的心,太狠了,他是想借我的人頭立法啊!”
杜懷恭所說的“立法”,通俗點兒說就是“殺人立威”。“殺人立威”好理解,不好理解的是,李勣為何想借女婿的腦袋來立威?
原來他這個女婿為人有點兒吊兒郎當,到了軍隊,免不了會做點兒“出格之事”,李勣又存了借他的頭立威的心,隨便來一次雞蛋裏挑骨頭,便可找到借口哢嚓一刀,到時候大家一看:那是他女婿啊,他女婿犯事都會丟命,更別說其他人了,咱們還是老實點兒,該幹啥幹啥,不該幹的,堅決不幹!
李勣知道女婿逃走後,流著淚說,杜郎疏放,此或有之——姓杜的那小子為人散漫不知拘束,是有這個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