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在絕望中覺醒

想活得更好,就要比別人跑得更快

當有人終於攻克某一產品的技術難關,還來不及慶功時,卻發現競爭對手已搶先申請了技術專利;當有人做好某產品入市的準備工作後,還沒來得及外推,卻發現市場上已有同類產品,且一上市就受到追捧;當有人準備把“繡球”拋向某技術權威,欲聘請對方為公司顧問,增加公司的知名度時,該“權威”已於一天前接受了競爭對手的邀請……

這樣令人生憾的事情幾乎每天都在發生,原因很簡單——速度決定一切,誰快誰才能贏。當今社會節奏飛快、競爭激烈,速度往往是決勝點,我們隻有更快地行動,才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最多目標。如果總是比別人慢一拍,不幸落到人後,那麽將陷入一種被動地位,隻能眼巴巴羨慕他人成功。

所以,一個人想活得更好,就要比別人跑得快。

阿文和阿山是大學同學,他們同時畢業,進入同一家公司,不同的是阿山一直原地踏步,工作一年後仍然是一個新人;而阿文進步飛快,不斷成長,他的績效比阿山要好很多,在領導那裏更受重視和重用。究其原因,“這一方麵和我的急性子有關係,另一方麵在於我比阿山更了解速度的意義,”阿文輕輕笑著我,“比如,有一次主任讓我們做市場拓展的方案,我剛接到任務就著手準備,連續三天熬夜加班,以最快的速度做完了方案。而阿山卻是一個比較懶散的人,一直在磨磨蹭蹭,比我晚了整整兩天才提交上去,就這樣我獲得了時間上的優勢,最終領導采用了我的方案。”

“搶先一分鍾,勝練十年功”,阿文經常如此提醒自己,做事情時他往往會爭取比別人搶先,哪怕搶先一分鍾。例如,和客戶洽談工作時,他總是搶先一分鍾到達。給客戶遞送資料時,他總會爭取比競爭對手搶先趕到。憑借這個最淺顯的道理,阿文做事時總能比他人率先完成,而且往往比別人做得更出色,打敗了諸多競爭對手。